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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若干政策措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西部大开发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准确把握西部大开发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定位和使命,保持战略定力,一以贯之抓好贯彻落实,聚焦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走出一条符合地区实际的中国式现代化路子。要立足功能定位和产业基础,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坚持高水平保护,深入推进美丽西部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要持续提升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二、国务院第五次会议: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强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要求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李强强调,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聚焦财税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攻坚突破,提升改革成效。要加强集成联动,打好组合拳,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同向发力,系统性解决一些重大问题。李强强调,要更加有力扩大内需,以提振消费为重点,针对性采取措施。扩投资要发挥好政府投资带动作用,落实好支持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撬动更广泛的社会投资。在国新办8月1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刘爱华介绍2024年7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总的来看,7月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新旧动能转换存在阵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困难挑战。一、国务院《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近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以冀中南、皖北、鲁西南、豫东南、湘西南、粤西、川东等城镇化潜力较大的集中片区为重点,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以人口规模大密度高的中心城区和影响面广的关键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抓好城市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重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以及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二、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8月11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系列目标,到203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等,这也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 《意见》围绕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等5大领域,以及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等3大环节,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要求,加强法治保障。三、中央网信办秘书局等十部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指明双化协同两大发力方向
8月24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实施指南明确了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等双化协同两大发力方向。《指南》表示,数字化和绿色化日益成为全球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趋势,多地、多行业都对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安排。但总体来看,各地双化协同仍处于持续探索阶段,面临管理机制不完善、技术体系不健全、标准规范不统一、双化协同程度不高等挑战。因此,中央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指南》,以更好地指导各地区、各行业深入推进双化协同工作。《指南》从创新引领、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务求实效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推进双化协同工作的基本原则。按照“323”总体框架进行布局,明确了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行业企业等双化协同三类实施主体,为各类主体推进双化协同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指南》指明了双化协同两大发力方向:一是要加快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电子信息产品等关键领域的绿色化转型。二是要发挥数字科技企业创新作用,促进电力、采矿、冶金、石化、交通、建筑、城市、农业、生态等九个重点领域的绿色化转型。四、财政部等六部门《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
8月26日,为规范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更好发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支持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协调、权责一致、规范核算、全面报告的原则。其中要求,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要求,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全部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做到全口径、全覆盖,不重不漏。此外,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存量情况、养护维修情况以及绩效情况等作为项目建设维护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主管部门、管护单位应当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有效盘活和高效利用。
8月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成立江苏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成立江苏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做强做优做大数据产业。《通知》提到,江苏省数据集团在整合省属企业相关资产的基础上组建,注册资本30亿元。其中,江苏省财政出资5亿元,占16.7%;省属企业出资25亿元,占83.3%。江苏省数据集团为多元股东国有企业,由江苏省委管理主要领导人员,江苏省国资委列名监管,江苏省数据局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二、江苏省:严禁通过政府融资平台违法违规举债,加快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近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苏省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江苏省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苏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江苏省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审计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不断增强财政支撑功能,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债券资金作用,支持保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持续优化财政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各类资源资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四是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健全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债务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通过政府融资平台违法违规举债,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快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三、安徽省: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意见》
8月2日,安徽省政府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全面完整、结构优化、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全省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健全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收益上交机制,优化国有股股利股息上交机制,规范国有产权转让、企业清算收益上交机制,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管理。全省将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聚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四、上海市:优化国有资本考核与评价机制,深化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运作试点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的统筹协调。对本市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功能定位、投资方向、聚焦领域及行业发展等重大政策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和统筹协调。集中资源打造兼具投资、运营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专业平台和高能级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国资存量基金整合优化,推动各投资阶段合理布局、平衡发展,打造适配科创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金体系,培育开放协同的基金生态。《意见》提出,优化国有资本考核与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长周期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募投管退”全流程管理。深化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运作试点,鼓励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内部实施有效的管理人员约束和激励机制,并与投资效益相结合,持续探索跟投、评估、事前约定股权退出等创新。优化评估管理,允许评估备案管理单位制定估值管理制度,科创类项目投资以估值报告为价格参考依据。落实尽职免责,对科技领域投资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决策、规定实施,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8月14日,荆州市官方发布《荆州市大财政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文,详细阐述了该市如何通过精细化的财政管理与战略性的资产整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在大财政体系建设的推动下,荆州市财政局与发改、国资等部门紧密协作,通过“四个对接”策略——对接专家、对接上级、对接典型、对接基层,全面推动财政体系改革与创新。一方面,积极引入外部智力资源,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权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大财政建设方案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另一方面,加强与省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不走弯路。同时,通过学习借鉴黄石市等试点市州的成功经验,荆州市不断探索国有“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盘活利用的新路径,为城市发展注入新活力。另一方面在资产管理与债务化解方面,荆州市同样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全面摸清国有“三资”家底,实施精细化管理与精准化施策,有效提升了资产的运营效率与债务的安全性。市级层面制定了24项化债具体措施,持续巩固债务风险防控成果;各县(市、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化债方案,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截至7月底,全市累计偿还政府债券本息56亿元,并成功申报发行新增政府债券84亿元,隐性债务与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均得到稳步化解。六、常州市:加强市属事业单位债务管理,限定5大禁止举债情形,举债须申请报告
据常州市政府,常州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属事业单位债务管理的通知中指出,本通知所指市属事业单位为市直属或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不含纯市场化经营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举借债务是指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通过金融市场融资方式取得的债务(含新借、展期或续贷,不含地方政府债券,下同)。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严禁违法违规举债。事业单位一律不得未经批准自行举借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或违规集资,不得以公益性资产抵(质)押举债融资,不得违法违规接受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不得以支持公益性事业发展名义举债用于竞争性项目和经常性支出。1.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国家规定不得举借债务的事业单位(如义务教育等),公立医院购置大型医用设备或进行项目建设的;3.没有稳定业务收入来源,或有业务收入但其净收益不能覆盖所借债务本息,或资产置换收入不足以偿付债务本息,或没有其他自筹资金偿还债务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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