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多省市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报告披露化债、偿债信息

时间:2024-08-15 14:37:33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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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黑龙江、广西、湖南、四川、江苏等省份公开了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其中涉及一些地方债务管控、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例如:江苏省一整套化债方案上报国务院获批,2023年全省隐性债务化解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四川省上半年按时足额偿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1113亿元,全省政府债务偿付保持“零违约”等。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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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认真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强“过紧日子”硬性约束

  黑龙江省2024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通报中提到,强化监测,切实筑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分级保障责任机制,实行库款控制监测,严格“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三保”等刚性支出执行情况监测,按季度对全省“三保”保障情况进行排查,对指标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提示,对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坚守底线,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认真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强“过紧日子”硬性约束,用好全省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平台,探索资产集中运营管理等盘活方式,加快“砸锅卖铁”变现进度,全力筹集资金化解债务风险。紧跟国家化债政策,运用债务置换、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化解、应急备付金等政策工具,严防地方债务违约风险。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强化融资平台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广西:全区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
  广西2024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提到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政府债务总额结构及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情况。截至2024年6月底,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2822.3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12063.95亿元。全区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
  2024年上半年,全区财政部门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按时偿还政府法定债务到期本息,各批次到期债务本息均及时足额兑付。二是稳妥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三是用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等政策措施,守住融资平台到期债务不“爆雷”底线。四是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压降改革,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五是有效清偿我区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提振企业信心。
  (二)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规模结构、资金投向。1—6月,全区累计发行再融资债券482.45亿元,有效缓释到期政府债券偿付压力。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455.1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53.9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01.2亿元,主要投向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及教育、医疗等社会领域。
  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思路和措施上,要强化财政风险防范,保障财政运行平稳。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化债方案,坚持存量债务限时化解、增量债务严格控制。坚决遏制部分地区盲目举债冲动,分类推进融资平台转型改革,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治理。
  湖南省:下半年建立“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工作机制
  湖南省2023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提到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全省发行新增债券1717.5亿元,加上按计划提取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7.2亿元,共依法举债1724.7亿元,年底政府债务余额18216.6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限额18428.3亿元以内,风险总体可控。此外,结合到期债券还本需要,发行再融资债券2962.7亿元,全年共发行政府债券4680.2亿元,平均期限12.4年,平均利率2.9%。
  专项债、国债方面,2023年发行专项债券1410亿元,撬动总投资超5000亿元,长赣铁路、岳阳乙烯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争取增发国债449.4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水利、应急等领域950个项目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24年上半年,下达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111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5%。持续开展县区财政运行风险评估,对县区预算执行、库款余额、还本付息等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穿透式动态监控,确保“三保”足额保障、财政平稳运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严禁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和虚假化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24年下半年工作要点显示,下半年,建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的工作机制,统筹用好财政、金融、国有资源,逐步消化债务存量,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稳妥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债务不“爆雷”、资金不断链。始终将基层“三保”工作作为财政管理重中之重,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政策措施,将编制人员管理、政府性投资、节庆论坛展会等行为纳入约束范围,勤俭办一切事业。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集中财力办大事。
  吉林省:加快推进吉林银行股权划转、盛融资产管理权移交
  吉林省2023年决算和2024年预算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2024年,财政部核定下达我省新增债务限额7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04亿元(含外债转贷2.9亿元),专项债务537亿元。截至6月末,已发行新增债券139.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9.2亿元,专项债券100.1亿元,有力支持了铁路、高速公路、市政建设、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社会事业以及省属高校等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重点行业税收有所减少。受汽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我省支柱行业税收减收压力加大,1—6月,全省汽车制造业、房地产业合计减收16.2亿元,下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3个百分点,下拉税收收入增速4.5个百分点。
  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全年减轻经营主体税费负担255.3亿元。统筹资源扩大有效投资。发行新增政府债券835.8亿元,快速投向交通、生态环保、医疗卫生、产业园区等领域1827个项目;争取到位增发国债项目资金222.9亿元,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等339个项目;筹措拨付资金352.2亿元,支持沈白高铁、长春都市圈东半环高速公路、中西部供水工程等省级重大项目建设。2023年专项债券总体支出进度达到9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1.债务限额情况。截至2023年末,财政部核定我省政府法定债务限额917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417.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758.1元。2.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887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387.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483.9亿元。3.债券本息偿还情况。2023年,全省共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息915.8亿元。其中本金667.2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651.1亿元,使用预算资金偿还16.1亿元),利息248.6亿元。4.省级债务有关情况。2023年,省本级共发行新增债券17.8亿元(一般债券3.9亿元,专项债券13.9亿元),重点支持铁路、医疗、教育等领域14个公益性项目建设,债券资金已于当年发行后全部拨付至项目单位。其中支持沈白铁路专项债券资金8亿元。截至2023年末,省级政府债务余额995.9亿元(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8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03.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92.1亿元。
  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指导各地统筹资金、资产和资源化解存量债务,加快推动资产盘活和平台类企业转型发展,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兜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强化预算安排源头管控,夯实财力来源,核验支出需求,全面摸清各地“三保”保障情况。创新建立省与市县财政联合会商机制,“一地一策”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市县“三保”支出占可用财力比重由年初的67.9%下降到60.1%。切实加强政府债券管理。制定出台专项债项目库管理、发行使用管理和资金管理等办法,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遏制挤占挪用债券资金行为。深入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使用专项整治,及时收回、调整闲置趴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9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安徽省:392.3亿元增发国债资金及时全额分配下达
  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中提到,1—6 月发行1012.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支持1046个项目建设,截至6月底,392.3亿元增发国债资金及时全额分配下达。1—6 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完成预算的53.4%、50.3%,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坚持习惯过紧日子,财经纪律约束更加严格。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严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在连续7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基础上,省级继续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公用经费压减5%,2024年省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较上年压减26.8亿元。
  注重防范化解风险,财政安全底线筑牢兜实。压实市县政府责任,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全面审核全省120 个地区“三保”预算编制,确保市县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健全完善“三保”运行动态监控机制,1—6月全省市县“三保”支出1472亿元,基层运转总体平稳。持续推动省级财力下沉,1—6月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资金2936 亿元,有力支持基层兜牢“三保”底线。
  下半年财政工作安排提到,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督促市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三保”运行动态监控,健全“三保”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助力基层兜牢“三保”底线。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选择公共事业、行政运行、信息化等领域项目,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推动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挂牌运营,加快打造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平台。
  北京市: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北京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显示,积极争取中央增发国债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快速核拨和资金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各区、各部门迅速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全市增发国债项目资金100%分配下达;向中央争取新增政府债券1126亿元,规模达到近年最高水平,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医疗健康、棚户区改造等领域建设;2023年底设立的人工智能等4支政府投资基金,已完成47个项目投资决策,实际投资38.9亿元;今年6月新设绿色能源和低碳产业、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先进制造和智能装备、新材料等4支政府投资基金,以政府先投带动社会资金敢投跟投。
  当前本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积极因素不断累积,但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多,有效需求仍显不足,消费预期依然偏弱,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部分重点支撑行业财政收入负增长。今年以来,金融业(-8.1%)受存贷款利差收窄、基金投资收益下降等影响,行业财政收入持续负增长;房地产业(-4.7%)剔除土增税清算因素,行业财政收入处于下行区间,随着本市持续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后续收入趋势还需持续观察;制造业(-11.9%)受汽车、医药制造领域部分头部企业拉动作用减弱影响,行业财政收入下降较多;批零业(-0.9%)受社零总额低位运行等影响,行业财政收入增速自3月起转为负增长。重点行业稳运行还需加力提效。
  下一步,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巩固前期化债成果,加快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见效。优化政府债务结构,科学合理安排政府债务规模,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跟踪监控,建立健全库款流量预测机制,及时识别警示风险,保障基层财政安全平稳。
  四川省:上半年按时足额偿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1113亿元,全省政府债务偿付保持“零违约”
  四川省2024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指出,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严格债务还本付息,上半年按时足额偿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1113亿元,全省政府债务偿付保持“零违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全力探索化债新路径。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前做好统计监测、风险排查和提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制定“三保”保障清单,对 183 个县(市、区)“三保”预算全覆盖审核并按月动态监测,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指导督促力度。建立分类库款运行监管机制,优化监测指导、督促关注、提级管控举措。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规范理财行为。
  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偿债主体责任,保障到期政府债券按时足额偿还。聚焦严防爆雷、稳减存量、严控增量,加强融资平台监管,推动转型升级。研究制定债务化解激励措施,对化债进度快、风险防控好的市县给予激励支持。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测、预警提醒和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三保”风险事件。
  江苏省:一整套化债方案上报国务院获批,2023年全省隐性债务化解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8月1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江苏省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披露,江苏省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原则,组织编制涵盖法定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防控的一整套化债方案,上报国务院并获得批复。
  在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层面,强调加强债务源头管理,严控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增长,对存量债务规模大、负债率高、兑付期集中、资金链紧张的融资平台公司实行“一户一策”指导,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债务风险化解基金或周转金,确保融资平稳接续。
  江苏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实施“一市一调度、每季全覆盖”,对设区市债务管理目标和措施逐一过堂、压 实责任,并设立债务专管员加强管理。在全国率先开发上线地方债务综合监管系统,一体推进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全口径管理,形成工作闭环。积极争取财政部政策支持,推动重点地区化解存量隐性债务,2023年全省隐性债务化解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陕西省:设立债务风险化解储备金,争取债务风险化解试点
  陕西省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51.9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75.9亿元,占全年额度的65.5%,支持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1182个;新增专项债券118.99亿元,占全年额度的13.9%,支持项目72个;再融资债券357.1亿元。
  上半年稳妥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一揽子化债方案,明确债务风险化解计划和具体措施,夯实全省债务风险化解基础,守牢债务风险底线。严格管控高风险地区,督促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化解力度,尽快降低风险等级。从严整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2023年全省统筹发展安全,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健全基层“三保”保障清单、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债务平滑、财力弥补和应急处置六项机制,全额弥补困难县区“三保”财力缺口,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精心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先后三次组织摸清全省债务底数,形成“1+5”一揽子化债方案。聚焦高风险地区,对症施策,明确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双降”任务目标。
  设立债务风险化解储备金,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参与化债,探索出一条“政府+市场”协同化债的新路子。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争取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投放储备金等措施,重点地区债务风险平稳过渡,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建立评估体系,对全省融资平台逐一研判、精准识别,“一企一策”制定方案,协调金融机构采取展期、重组、置换等方式,缓释了融资平台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