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望资讯7月刊丨要创造条件加快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时间:2024-08-02 17:19:47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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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荐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投融资模式改革

7月15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指明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前进方向。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二、政治局会议:要创造条件加快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风险挑战,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延续回升向好态势,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运行出现分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新旧动能转换存在阵痛。这些是发展中、转型中的问题,我们既要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主动应对,又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会议强调,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要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完善和落实地方一揽子化债方案,创造条件加快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要统筹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升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三、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助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7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国资央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有关情况。
王宏志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再次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有企业的高度重视。国资央企将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聚焦提升“五个价值”,进一步履行好功能使命,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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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企改革重大部署显现

7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开始实施,新公司法对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治理、董监高责任、分红减资、股权转让、股东权利等将产生重大影响。新公司法就“国家出资公司”进行了单独成章的规定,这既是对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成果的进一步巩固与深化,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本次公司法的修订中涉及国有企业相关事项有:一是国企中法定代表人的变动问题,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取消了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限制。二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五年缴足期,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实施后,会有大量的公司面临需要完成实缴出资的问题,短期内对于资金的使用调配会造成一定压力。三是明确了股权、债权可以作为股东出资,实际上国有企业将子公司股权或者债权出资的比较多见,这种出资方式也容易获得新设公司出资方、或者增资中其他股东的认可。四是股东会的职权调整变动,第五十条取消了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这两项职权,由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五是国家出资公司的认定问题,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出资公司,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六是明确党委会前置的治理机制,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公司的组织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七是国有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指定问题,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二、国资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国有资产出资人加强监督管理

7月5日,为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维护良好市场生态,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综合惩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着力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
共提出5方面、17项具体举措。《意见》指出要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和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强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处置所控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配合造假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财政、证券监管部门。

三、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四方面发生重大变化

7月26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推进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工作。这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设施REITs正式迈入常态化发行的新阶段。
调整优化规模要求,明确对于行业共性原因导致缺乏可扩募资产的项目,以及首次发行规模超50亿元的项目,可适当放宽可扩募资产的规模要求。提高回收资金使用灵活度,取消用于存量资产收购的30%比例上限,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上限从10%提高至15%。

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获加力支持

7月24日,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公开发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在现行“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格局和政策体系基础上,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一步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以及加强组织实施。
在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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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省:组建国有企业风险基金,坚决守住“不爆雷”底线

近日,山东省国资委发布《2023年山东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总体情况》,报告显示省属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504.4亿元、同比增长8.9%,利润总额1064.5亿元、同比增长12.1%,净利润755.2亿元、同比增长21.7%,资产总额达50031.7亿元、同比增长10.5%,四项主要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不包括直辖市,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居全国省级监管企业第1、1、2、2位,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强化国资监管,守牢风险底线。多措并举控风险,牵头组建国有企业风险基金,推动水发集团等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坚决守住“不爆雷”底线。加大境外国有资产监督力度,对境外资产规模较大的6户省属企业开展实地监督检查。推动省属企业全部设立责任追究工作机构,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真正让国资监督“长牙”“带电”。

二、浙江省:全国首家省级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类企业获AAA主体信用评级

7月24日,经国内权威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获评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此次获评意味着省文投集团成为全国首家获得AAA级的省级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类企业。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挂牌成立,注册资本33.65亿元,是功能型省属国有一级企业。按照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融资主平台的定位,对照浙江高水平打造文化强省目标,集团重点聚焦影视文化、数字文化、文化空间三大产业板块及投资业务,以文化内容为根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产业投资为手段,着力推进生态驱动型高质量发展。

三、四川省:出台30条新规加强省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集团子公司发债审核权下放、未处置违约风险将被追责

近日,四川省国资委近日印发《四川省属监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30条,涉及债券发行计划管理、全流程管控、监督追责等内容。《办法》提到,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管控省属监管企业整体资产负债水平和集团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省属监管企业集团公司依法依规决定各级子企业债券发行,加强对债券发行规模大、债券违约风险高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管。

四、重庆市:首个物业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的国有企业

近日,两江产业集团旗下渝高物业公司成功完成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进一步激活了数据要素价值。这也是目前重庆两江新区首个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的国有企业案例。作为服务面积近600万平方米、管理项目60余个的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企业,渝高物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物业服务、安全管理、品质管理等方面的大量数据资源。在此背景下,公司对“物业收费管理平台下的客户物业信息数据集”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谋划推进企业数据资产化进程。

五、临沂市:5家区属一级国有企业整合为1家,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揭牌

7月8日,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揭牌仪式举行。高新区认真落实市委“城投变产投、国企更健康、改革要到位”部署要求,着眼全区发展实际,把5家区属一级国有企业整合为1家,下设3个业务板块,“一核三芯”国有企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揭牌成立,正式开启了高新区国有平台奋进发展的新征程,必将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六、台州市:鼓励国企投资入股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

7月17日,台州市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台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功能立企、产业兴企、改革活企、监管护企、党建强企五方面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项目与产业有机融合、保障与转型相互促进、经营与管理一体优化,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功能价值和经济价值创造能力。
意见提出放大资本功能,撬动产业发展,加大对实体经济、现代制造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国有企业投资入股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推动国有资本高效运营、循环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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