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望资讯5月刊丨国资委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有序进退、提质增效

时间:2024-06-03 15:15:10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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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改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00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份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下一步,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
按照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及早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召开的支持“两重”建设部署动员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在前期开展工作基础上,梳理出一批符合“两重”建设要求、可立即下达投资的重大项目,待国债资金到位后即可加快建设。

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支持地方国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

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5月1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预计将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5月17日宣布,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再贷款规模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三、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落实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若干政策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

会议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制定出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就是要进一步推动在金融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金融领域相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

四、国资委党委扩大会议: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有序进退、提质增效

5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并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会议强调,要保持爬坡过坎的责任感,狠抓落实不动摇,全面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地见效。要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深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把充分发挥战略功能价值放在优先位置,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改革,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为手段,突出主业、聚焦实业,更加注重做强和做优,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有序进退、提质增效,积极布局产业新赛道,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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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部 住建部: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起,中央财政创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建立“好社区、好城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
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二、国务院《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51项违法情形明确相应处分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适用对象的范围。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
三是规范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在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持衔接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四是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规定的有关违法行为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
五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处分程序以及复核申诉、纠正纠偏等制度,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对处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拟结合城市更新划定储备片区,土地储备资金将实行专款专用

5月21日,自然资源部就《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土储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储备计划结合城市更新、成片开发等工作划定储备片区,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从修订的主要内容来看,围绕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职能职责,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建设用地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第二条中增加“落实和维护所有者权益……实施资产管护”表述;在第四条中增加“结合城市更新、成片开发等工作划定储备片区”表述。

四、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打造智慧城市升级版,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指导意见》对智慧城市发展提出了“全域数字化转型”要求。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司长吴晓宁介绍,“全域数字化转型”,即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全面提升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运行全过程,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一体化推动产城深度融合,推动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在城市全面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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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沂市:要着力推动“城投变产投”,紧盯投资、债务风险

5月28日,临沂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暨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毕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要着力推动“城投变产投”,突出项目为王、突出造血能力、突出招商引资,加快新质产业园建设,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要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快战新产业布局、增强产业组织功能、提升运营保障能力,更好助力现代化工业强市建设。要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的权责和履职方式,提升企业治理质效。要着力提升活力效率,更大力度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严格人员优胜劣汰、收入分配绩薪联动,确保“改革要到位”。要着力守牢风险底线,紧盯投资风险、债务风险,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一排底线”。要着力加强国资监管,全面强化出资人监管、关键领域监管和协同监管,切实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刚性和有效性。

二、杭州市: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

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杭州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目标提到,到2025年,“双碳”数智赋能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全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城乡建设、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总结凝练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模式。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国碳达峰数智治理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探索形成产业轻量型城市碳达峰实现路径。

三、海南:“首单”数据资产入表!

近日,海口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口交投集团“)完成首批“数据资源包”——海口公交智慧出行和移动支付服务的数据梳理、合规确权、资产登记、质量评价、资源入表、资产评估、融资授信、交易流通等工作。该数据资产获中信银行高达2000万元融资授信,成为当前海南省最高数字融资金额。标志着海口交投集团成为海南省首家完成数据要素全流程企业,也是海南省首单实现数据资产入表,并获得专项融资授信的企业。

四、四川省:构建涵盖资金、资产、资源、资本的“大财政”收入管理格局

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四川首次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全面推动财源培植、支出保障、财政改革的系统性文件,对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要全面树立“奖勤罚懒”激励约束导向,构建涵盖资金、资产、资源、资本的“大财政”收入管理格局,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支出保障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面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要加强财源建设,培植涵养地方税源,释放资产资源潜力,提升国资国企贡献,持续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切实规范收入秩序;要创新政策机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转变资金分配方式,杜绝“养懒汉”、吃“大锅饭”,不断强化支出保障;要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运行风险,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五、郑州市:组建郑州产业投资集团,通过“产业母基金+产业直投基金”运作

5月20日,据郑州国资公众号消息,郑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曹东锋发表署名文章《向“新”奋进 以“质”致远 全力打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标杆》。
文章提出实施战新产业提升行动,组建郑州产业投资集团,通过“产业母基金+产业直投基金”运作,持续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新材料、超硬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产业、数字创意等战新产业投资力度;支持公用集团加快充换电、加氢等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充电设施在居民区、公共场所、公路沿线等布局;支持数智集团推动“经典+量子”超融合计算,与国家超算郑州中心超算系统协同发展,在交通、农业、气象等领域发挥强大算力支撑作用;支持国投集团加快布局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服务,构建生命健康产业下游应用场景和服务。

六、江苏:对18项城市更新行动措施征求意见,拟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范围

据江苏省政府,为积极探索破解难题,高质量推动江苏城市更新行动实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并商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各地依法依规运用划拨、出让、租赁等多种方式,保障城市更新项目用地。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以转让、经分割审批后部分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等方式盘活利用。城市更新钱从哪里来?《征求意见稿》提出,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提供长周期、低利率信贷支持。在保障公共利益前提下,对可经营、可出售、可出租的更新项目或资产,通过REITs、社会投资人+EPC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范围。此外,优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更多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对城市更新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贷款贴息,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鼓励有条件地区整合资源实行省市(县)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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