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山西省财政厅整改通报:指导太原等4个试点市出台信用保证基金设立方案,推动相关地区降低风险水平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官网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官网消息,中共山西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将2月7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细化为62条具体问题,并建立了包含2个巡视整改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清单。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持续整改,62条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0条,2个持续整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正持续加力推进落实。确定的2个重点难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组织召开了全省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专题会议暨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国务院大督查发现“三公”经费问题的通报》,制定“三公”经费“双控”管理制度,认真自查自纠。督促有关市县针对“三公”经费典型问题加强整改。建立完善典型案例讲解、移送问题线索、季报等制度,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流程监控,及时掌握“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突出强化对2022年“三公”经费执行金额超过预算的市、县(市、区)进行监控,通过资金退回、预算调剂等方式进行压减,确保执行不超预算,实现所有市、县(市、区)较上年度只减不增目标。
(2)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安排省级资金12.2亿元,有力保障省政府12件民生实事落地。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17项民生政策提标扩围、动态调整,均达到或超过中部地区及周边省份平均水平。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安排中医药强省专项资金1亿元。安排1.13亿元给予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再次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财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1)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关于切实推进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争取中央资金机制。建立项目督导调度机制,对专项债项目落实穿透式监测,实现全周期管理。财政部下达我省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较2022年大幅增加。成立省本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专班,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修订《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2022年省本级国资预算收入完成188.68亿元,为预算的90.71%。加强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和平台建设,制定《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租赁费支出标准》,盘活闲置办公用房,节约财政资金。
(2)科学编制预算。印发《关于2023年预算支出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积极开展山西省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业务培训。修订出台市县法检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等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适当压减结余较多单位的2023年部门预算。出台《关于省储备粮费用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加强对省储备粮费用财政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3年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逐月考核通报、约谈督促制度,对未提出资金分配计划的项目收回统筹用于重点支出方向。截至2023年10月底,2022年发行的684亿元专项债券已支出669.23亿元,总体支出进度已达98%。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将原安排用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的5.39亿元债券资金调整至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太原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调整后该项目留用债券资金3.3亿元,并于2022年底完成支出。及时下达2022年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资金4亿元,并安排4亿元用于保障国调二期协同基金。
(3)主动服务保障我省高质量发展。聚焦“六新”领域完善财税政策,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政策。及时下达2023年新动能专项资金,其中: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5亿元,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5.92亿元,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92亿元。指导太原、晋城、临汾、忻州4个试点市出台信用保证基金设立方案,督促各市制定落实基金管理办法,推动4个试点市的基金按计划运营。配合省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指导市县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市政设施运营价格调节和财政补贴机制稳步运行。加大文旅资源宣介力度,安排“引客入晋”奖励资金、宣传推广文化发展专项资金、A级旅游景区省级补贴资金等各类资金1.9亿元。将省级中小企业创投基金、小微企业扶持基金纳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合范围。
3.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增强财政防范风险能力。修订《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部门单位结余资金管理。注重发挥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用,增强财政收入波动风险防控能力,夯实财政平衡运行基础。强化省级化解债务管控,推动相关地区逐步降低风险水平。健全化债激励机制,积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督促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问题整改,确保债券资金合规使用。
(2)加强暂付款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动态监控、严格审批、考核奖惩、约谈警告等7项管理机制,将市县暂付款风险防控工作纳入省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2023年3月对暂付款管理存在问题的3个市、7个县(市、区)进行约谈,并督促其制定财政暂付款管理整改方案;自2022年二季度起,按季向各市、县财政部门通报暂付款管理情况。
(3)完善扶贫周转金制度建设。通过审计年度财务报表、修订操作制度、聘任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推动山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和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构建起符合现代金融公司管理模式、健康完整的内控体系。积极采取分期归还资金、法律诉讼等措施,强化对逾期项目分类处置。截至2023年10月20日收回逾期金额5073.75万元。
(二)厅党组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离省委要求、人民期盼还有差距,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久久为功,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