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内蒙古自国资委印发《关于推进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11-20 15:35:56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来源:内蒙古国资官微


为进一步推动监管企业建立市场化薪酬分配体系,加快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自治区国资委出台了《关于推进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支持鼓励监管企业灵活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工具,促进企业增强活力、提升效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明确实施目标。监管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的总体目标突出“两个挂钩、两个到位、三个递进目标”,即:推动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与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与中长期业绩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对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有贡献的重要管理、技术、市场等核心骨干人才激励到位,对符合中长期激励条件的企业实施到位,充分调动企业核心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明确实施原则。明确了开展中长期激励应遵循的五条基本原则,即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立足市场、改革创新,因企施策、稳妥推进,效益导向、增量激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是细化激励方式。明确了实施中长期激励的企业范围、对象和条件,即要求合理界定、准确把握实施中长期激励的企业范围、对象和条件,这是实施中长期激励的底线要求。详尽地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跟投机制等激励方式的适用范围、主要形式及关键点、操作依据进行明示,鼓励企业有针对性地选取应用中长期激励方式,结合自身效益提升水平、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市场对标情况和个人贡献等因素,合理设计激励总水平。
四是加强组织保障。落实企业推进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各级子企业中长期激励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能部门,精心组织谋划,强化资源保障。开展推进情况再摸底,动态掌握实施基础;建立定期报告工作机制,有推动有总结;注重典型示范和学习借鉴,鼓励企业合规创新。通过加强组织保障,确保监管企业重要子企业符合规定的逐步达到中长期激励全覆盖。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从规范决策审批程序、严格规范标准选定实施对象、强化实施全程监督、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加强对开展中长期激励的管理监督。同时为规范操作程序,更好指导企业实际操作,《实施意见》还附带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实施流程图,明确了方案设计、决策审批、实施及报告等操作程序,指导企业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