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望资讯10月刊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重磅定调!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2023-11-02 14:48:09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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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二、国资委专题会议:推动国资央企持续健全体系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机制


10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专题会议,会议认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提出是此次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最重要的成果,要持续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准确阐释,切实贯彻落实到国资央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统筹部署理论武装、新闻舆论、文明文化、国际传播等重点任务,不断开创国资央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开展工作的源头活水和逻辑起点,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在提升落实质量和效率上持续用力、务求实效。要立足政治标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国之大者”的站位,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推动国资央企持续健全体系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机制,坚持国资委党委监督与驻委纪检监察组监督同向发力、相向而行,将各类监督有效贯通起来,让政治监督“长牙”“带电”。要突出政治担当,扭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国资委党委议事决策的首要内容,从细微处下功夫,在日常中见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拿出真正管用的措施举措,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共同学习、共同落实。要强化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强化问责,积极配合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以更加严明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
三、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推动基础设施和住房租赁领域REITs市场建设,盘活存量资产


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他就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的金融工作情况进行了报告。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首批扩募项目顺利上市交易,资产范围拓宽至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方面,要推动基础设施领域和住房租赁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建设,盘活存量资产。



四、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推动东北振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东北地区资源条件较好,产业基础比较雄厚,区位优势独特,发展潜力巨大,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今年是东北振兴战略实施20周年,新时代新征程推动东北全面振兴,面临新的重大机遇,制定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对于进一步坚定信心,充分发挥东北比较优势,推动东北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东北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加大支持力度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强化东北的战略支撑作用。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增强发展新动能。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粮食稳产保供。要加强生态保护,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冰雪经济,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要加快发展风电、光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要加强边境地区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设,积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要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加大对东北高校办学支持力度,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东北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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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视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建设,强调聚焦重点领域


新形势下,普惠金融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近日,为构建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强调了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调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制度体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有效落实到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二是强调聚焦重点领域。推动重点领域信贷服务提质增效,着力加强对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强化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中融入绿色低碳发展目标。三是强调保险和资本市场的作用。重点发展农业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产品,支持农业生产、养老需求和基本民生保障。着力增强资本市场的普惠性。四是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实现数字化转型,打造健康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同时强调将数字普惠金融全面纳入监管。五是重视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建设。突出强调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缓解金融市场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持续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优化信用生态环境,增强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能力,发挥货币政策、财税政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等联动效应。六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完善中小银行治理机制。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倡导负责任金融理念,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利用专项债等工具支持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共9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立并实施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制度;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严禁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与改造、车辆购置;因地制宜推进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加快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存量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实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


三、交通运输部 发改委等九部门《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企业发行公交票款收益权ABS!



10月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要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汽电车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公交票款收益权资产证券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导向改进授信评价机制,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严禁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四、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推动规范有序建设,防止形成沉淀资金


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就《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所称监督管理,是指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计划下达后,各有关主体对投资计划分解、资金安排和使用,以及相应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投入运营等环节开展的日常管理、监测调度、后评价和监督检查等监督管理活动。
《管理办法》提出,投资计划下达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动态跟踪投资计划的转发、分解和执行情况,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督促检查,推动规范有序建设,防止形成沉淀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强化对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结果应用,建立健全投资计划管理奖惩激励机制。对于上一年度投资计划分解、执行和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较多、综合评价排名靠后,或者审计提出问题较多,且有关问题严重的中央单位或地方,应当视情况扣减本年度投资下达规模。对于上一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管理情况良好的地方,通过督查激励、通报表扬、在编制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给予适当倾斜等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证监会《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将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



10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将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推进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公募REITs,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充分发挥REITs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3年《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人社厅发〔2023〕14号)(以下简称“《指引》”),为国有企业建立完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提供可借鉴参考的原则、规范、流程和方法,从而使得国企薪酬分配政策体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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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到2025年全省完成2000年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3时举行山东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吸收贯彻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政策文件,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城市更新行动细化分解为十大工程。


一是老旧片区综合改造工程。科学划分老旧片区改造地块范围和实施时序,整体设计、一体打造,干一片、成一片。分批开展30个左右省级城市更新试点片区建设。
二是老旧住区宜居改造工程。推动老旧小区“一区一策”制定改造方案,更新提升配套设施,补齐社区功能短板,开展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到2025年,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
三是老旧厂区(建筑)转型提升工程。促进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提质增效,开展低效用地盘活整治。加强对工业遗存以及工业建筑、工业设备、生产工艺等工业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四是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优化社区生活服务网络,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不断完善养老机构、普惠托育、社区卫生、公共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到2025年,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五是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工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承载力,完善城市骨架路网,建设综合管廊,发展集约化停车设施。加快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设区市居民小区基本建立分类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以上。
六是公共空间营建提升工程。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提升建筑单体设计水平。强化城市生态基底保护,推动公园城市和城市绿道网络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省城市绿道达到1万公里。
七是历史保护文化传承工程。推动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塑造特色城市风貌,坚决避免破坏性建设。到2025年,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八是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程。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各类清洁能源建筑应用,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消耗比例达到1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九是城市安全韧性增强工程。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建设工程的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易涝点整治和排涝工程建设,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十是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推进通信网络、智能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完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2025年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二、陕西: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日前,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今后三年陕西省国企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标志着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之后的新一轮国企改革正式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要以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切实发挥陕西省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等方面的作用,到2025年,在增强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和陕西省发展大局的功能作用上、在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机制上、在建设一流企业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山西:首单停车场收费收益权ABS成功发行!


近日,“渤海汇金-龙城智慧停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这是山西省首单停车场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也是全国首单停车收费与充电桩运营收入合并发行的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本项目亦是由全国首单由保理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的停车场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本项目中,中诺保理作为原始权益人在项目交易结构创新、资产收集整理及监管沟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四川:支持符合条件的竹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申报使用专项债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要强化科技支撑,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突出示范带动,加快建设一批现代竹产业基地。落实财政奖补政策、用地能耗政策、减税降费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各地符合条件的竹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申报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竹林基地建设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

五、唐山:探索使用REITs盘活物流基础设施


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唐山市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通知指出,加大金融服务物流企业力度。积极推进政银企互通互促,助力现代物流业纾困解难。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物流企业和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并实行优惠利率。探索使用REITs模式盘活物流基础设施、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等优质物流资产,鼓励商业银行对建设中的重点物流园区和重点物流项目提供抵押贷款。


六、河南:28个重点产业链行动方案出台


10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南省培育壮大尼龙新材料等27个重点产业链行动方案》,加上此前已印发的超硬材料产业链行动方案,谋划多时的28个重点产业链详细内容全部出炉。方案指出,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制造业立省、建设制造业强省,培育壮大28个千亿级重点产业链,聚力形成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7个万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力争实现产业规模三年翻一番,构筑河南制造核心竞争优势。工作推进中,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王凯统筹谋划,省四大班子领导躬身入局,省直多部门领链出战,省市县、产学研、金服用融群入链、同频共振,形成了齐抓共建、多方联动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产业链现代化建设步入快车道。


七、安徽: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加强合作



10月2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农发行安徽省分行就服务国家战略、聚焦金融助力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等进行座谈,厅长常业军提出,希望双方下步加深合作,特别是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要认识到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投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拓宽投融资渠道,破解资金不足问题。要指导市县住建部门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交流,全力支持配合农发行做好项目对接。要坚持实事求是、系统谋划,充分发挥政策性贷款优势,助力项目落地,激发市场活力。要加强项目协调调度,全力推进在建项目提速建设。



八、池州经开区:严格区分“替政府融资”和“自我融资”,拓展绿色债、境外债券等融资渠道,保障本息兑付


《关于经开区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池州经开区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依法依规加强国资监管。一是组织对管委会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厘清权属关系,评估资产价值,对能够带来稳定现金流和收益的优质经营性资产,注入平台公司,做大资产规模;将幼儿园、学校等公益公用性资产的维护权通过整体授权或购买服务等合规方式由平台公司承接,依法将无效资产转为平台公司优质稳定的现金流。二是鼓励市场化融资,严格区分“替政府融资”和“自我融资”,拓展绿色债、项目收益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券等融资渠道和方式,破解融资瓶颈,降低融资成本,保障本息兑付,防范债务风险。三是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出台《池州开发区国资监管清单》,明确履职重点,指导企业对清单内权力规范运行,并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尽快完成2022年国企考核,进一步健全业绩导向的绩效管理机制,搭建完整的绩效管理体系,将集团战略层层分解,落实到子公司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