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望资讯7月刊丨国家发改委全面梳理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时间:2023-08-01 13:31:45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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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打好政策的“组合拳”,把握转型的“窗口期”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6日下午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做好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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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恢复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结构性问题、周期性矛盾交织叠加。实现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注重打好政策的“组合拳”,围绕稳增长、稳就业、防风险等,及时出台、抓紧实施一批针对性、组合性、协同性强的政策措施。要注重把握转型的“窗口期”,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等,在转方式、调结构、增动能上下更大功夫。要通过增强工作的互动性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深入了解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改进政策举措,进一步提振信心、稳定预期。

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7月1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关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并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有力促进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要坚持先立后破,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完善调控方式,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为建立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积极创造条件。要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地做好节能工作,用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收益。要把稳工作节奏,统筹好发展和减排关系,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学调整优化政策举措。

三、中央财经委员会:强调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7月20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加强耕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等问题。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充分挖掘盐碱地综合利用潜力,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会议指出,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实施一系列硬措施,守住了耕地红线,初步遏制了耕地总量持续下滑趋势。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没有变,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依然突出,守住耕地红线的基础尚不稳固,农田水利方面欠账还很多。新时代新征程上,耕地保护任务没有减轻,而是更加艰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尊重规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久久为功,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

四、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当前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审议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五、上半年发展改革形势通报会:国家发改委安排下半年发展改革重点工作

7月30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2023年上半年发展改革形势通报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安排下半年发展改革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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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对下半年经济工作已经作了全面部署,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突出“稳”、强化“进”、实现“好”,扎实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强化宏观政策统筹协调和预研储备,扎实做好预期引导。二是促消费扩投资,促进大宗消费稳步恢复和扩大,推动服务消费保持较快增长,激活民间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释放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过程中的需求潜力。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施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四是深化改革开放,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推进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五是夯实经济安全根基,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延链、升链、建链,有力有效维护数据安全。六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持续促进居民增收,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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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62条,重点规定明确适用范围、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义务要求、规范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等内容
这是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完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将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对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风险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二、发改委《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

7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为加强高耗能行业两高项目管理,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提供了重要依据。在此前明确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这次增加了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等11个领域。通知还指出,应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对相关项目分类实施改造升级

三、住建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构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7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对地方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城市更新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进一步做好城市更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要坚持城市体检先行,将城市体检作为城市更新的前提,建立由城市政府主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把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短板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通知》强调,要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探索优化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和技术措施,构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通知》指出,要创新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加强存量资源统筹利用,健全城市更新多元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企业、产权人、群众等多主体参与机制,鼓励有立法权的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政策体系。

四、发改委《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立、建设、考核,加强全周期管理

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立、建设、考核,加强全周期管理。
《管理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的最新规定,规范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立、建设、考核等有关要求,细化了有关程序;明确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发展改革委、示范区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对示范区建设管理的职责分工,压实各方责任;提出了在年度总结评价的基础上,建立有奖有罚的激励约束机制、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示范区全周期闭环管理;制定了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写指南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细化了示范区申报及考核评估要求。《管理办法》提出,示范区在中西部或东北地区设立,可以是一个或多个相邻地市(含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区县)。示范区总数控制在20个左右,原则上每个省(区、市)不超过1个。

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民营经济31条”,真招实招,提振信心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意见》围绕6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五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六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六、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全面梳理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项目清单。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认真选取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投资收益水平较好、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形成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清单。要积极组织本地区有关方面,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等项目,形成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产业项目清单。要组织梳理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形成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
通知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并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将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中,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组织梳理相关细分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要求、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帮助民营企业更好进行投资决策。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对照上述细分行业目录,商请本地相关部门补充完善地方有关政策,并加强宣传解读,引导民间投资落地生根。

七、《国务院关于202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督促省级政府加大对市县存量隐债化解!

7月4日,中国人大网发布《国务院关于202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全文,报告中指出: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督促省级政府加大对市县工作力度,立足自身努力,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政策措施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逐步降低风险水平。督促地方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对新增、少报漏报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问题及时查处、追责问责。

八、发改委 住建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本次专项治理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本次专项治理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自通知印发之日开展,到2023年11月30日结束。
治理内容包括:核查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重点治理问题涉及4个方面:(1)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2)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3)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4)监管执法机制存在明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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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州: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

近日,常州市国资委印发《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办法》明确,将重点通过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助推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防控风险。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合规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关键环节合规制度建设,加强重点人员合规制度建设。

二、赣州:首个EOD入库

近日,崇义县小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文旅产业开发(EOD)项目(以下简称EOD项目)正式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成功纳入中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并向国开行、农发行、建行、工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10余家金融机构进行了推送。这是赣州市首个EOD入库项目,将为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注入强大绿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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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湖北:《湖北省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办法(试行)》

日前,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印发了《湖北省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办法(试行)》。着重从“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情况、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情况、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情况、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情况、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情况”6个维度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进行评估评价,着力在资源嫁接、央企合作、金融赋能、营商环境、沟通指导上凝聚国资监管的系统合力,推动市州国资监管机构加强法治化体系化专业化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四、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政府债务、政府隐性债务、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的全口径债务管理体系

据江苏省审计厅官网,江苏省2022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提到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修订完善《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继续推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整合,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政府债务、政府隐性债务、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的全口径债务管理体系。

五、山东: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开发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监测分析模块,定人定岗动态监控

近年来,山东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工作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探索开展地方财政运行“闭环”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派出机构“探头”“哨兵”“参谋”作用
一是用好信息化监管系统,实施“面”上的常态化“线上”监管。自主开发山东监管局信息监管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实施财政运行“线上”监管,及时自动更新财政运行数据,涵盖地方财政收支、收入质量、“三保”、暂付款、库款保障等数据和内容,建设了预警监控模块,分类设置预警指标,进行实时预警监测,加快形成财政运行“立体画像”。结合融资平台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开发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监测分析模块,实行市县“片管员”管理模式,定人定岗动态监控。对发现的预警信息,通过电话问询、发文函询、现场核查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示风险,督促整改。
二是发挥县级财政监管“固定监测点”作用,紧盯“点”上的财政运行情况。贯彻落实财政部重点监测县“红橙黄”风险等级管理制度要求,将财政部列入重点监测范围的县区全部纳入监控范围,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县级财政运行监测机制的通知》,对20个“固定监测点”县进行了调整,建立县级“红橙黄”风险监测制度,加强高风险县区监测分析,提高高风险县区监管力度。建立分工联系制度,局党组成员、相关处室与“固定监测点”县实行分工对口联系,通过座谈、现场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县区财政运行情况。
三是用好核查调研手段,打好“组合拳”,多维度发现影响财政运行情况。坚持“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开展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等核查调研工作,关注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情况。聚焦防范金融风险向财政转移,日常动态监控地方金融重大风险情况,加强对REITs等新兴产品的专题调研,探索开展社保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的监管调研等。做实做细直达资金监管,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依托直达资金监管信息系统,通过发关注函、约谈整改、定期通报等方式做好直达资金日常监控,推动资金直达基层、提质增效。

六、四川:做大做强各级平台,力争城投债利率显著下降

为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机遇,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11部门制定了《四川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三年(2023—2025)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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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做大做强各级平台。支持省、市产业类投资平台强化投融资能力,发挥好产业平台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资本运营公司进一步提升资产规模,整合优质业务板块,巩固提升融资优势。鼓励市(州)、县(市、区)重组整合现有政府投融资平台,提升外部评级至AA+以上,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增强资本实力、提升信用等级,借助直接融资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要求发行创新型债券产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永续债、可转换债券以及并购票据、供应链票据等,推动省内企业争取债券储架发行资质,提升四川企业直接融资灵活度和市场影响力。用足用活政策,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乡村振兴、科创债、知识产权ABS等创新型债券。积极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