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江苏省:31家融资平台公司盲目投资或投后跟踪管理不到位,275个专项债项目资金平衡方案预期收益未实现
时间:2023-07-28 15:17:35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次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据江苏省审计厅官网,江苏省2022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2022 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9258.88 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二,经济运行呈现持续恢复、回稳向好态势,体现了经济大省“勇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审计结果提到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修订完善《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继续推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整合,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政府债务、政府隐性债务、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的全口径债务管理体系。总的看,2022 年,在经济运行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下,我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全力以赴挖潜增收,财政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为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及融资平台公司经营管理、风险防范审计情况:组织对全省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及融资平台公司经营管理、风险防范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抽查了64 个市县的273家一级融资平台公司。从审计情况看,全省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但也发现部分地区融资平台公司经营管理不规范。其中:18个市县的 38 家融资平台公司未建立健全融资决策管理制度;35个市县的 62 家融资平台公司有 188 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涉及合同金额 195.96 亿元;11 个市县的13 家融资平台公司有16个工程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2.18 亿元;21 个市县的31家融资平台公司盲目投资或投后跟踪管理不到位,导致或有损失36.26 亿元。1.部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投入使用。抽查62 个市县发现,由于建设项目开工条件不成熟、实施进度滞后或债券资金安排超前等原因,至 2022 年末,54 个市县有337 个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全部投入使用,结存金额229.44 亿元,其中91.23亿元结存 1 年以上,未能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2.项目年度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相差较大。抽查2019年以来的 346 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发现,有275 个近3 年资金平衡方案预期收益未实现,其中,255 个未达预期的50%,涉及专项债券本金 508.52 亿元,易导致偿付风险。3.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有2 个市县16个项目使用债券资金 27.36 亿元未设置绩效目标,有7 个市县财政部门未组织开展 2021 年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35家单位的 59 个项目使用债券资金 95.85 亿元未开展绩效自评价。
1.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力度不够大。2022年初,省财政清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后,结转继续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有 43.13 亿元在当年仍未使用,占结转资金的32.97%,少数项目结转资金甚至分文未用;结转继续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有5.76亿元在当年仍未使用,占结转基金的81.59%。2.部门结余国库集中支付额度清收不彻底。2022年,省财政清理省级部门上年结余的国库集中支付额度后,留用额度至年末有 8.89 亿元未使用,其中 476 个项目留用额度计1.78亿元分文未用、688 个项目留用额度计4.25 亿元使用率均低于30%。3.部门收入预算统筹管理不到位。2022 年,有547家省级部门单位上年结余结转的自有资金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中未纳入预算管理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有107 家,未纳入金额合计289.26 亿元、占比 90.29%。23 家省级部门单位有13.55亿元非税收入至年末没有收取或未上缴财政,9 家省级部门单位有6509.77 万元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导致当年收入不完整。审计的 4 家省属企业集团 2021 年底账面资产总额1297.98亿元、负债 647.47 亿元、所有者权益650.51 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介于 100.84%至 117.62%之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部分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不规范。4家企业有54 个投资或股权转让项目,未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决策或决策程序倒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等,涉及金额40.23 亿元,所投资项目中因企业破产、停业或注销、清理等原因,已造成投资损失5503万元。1 家企业办公楼装修、竞拍土地等7 个事项超出董事会决策授权金额 8254 万元,增加了企业成本。2.部分企业土地及房产长期闲置。3 家企业部分土地及房产长期闲置,涉及土地 4056.04 亩、商业及办公用房等1.31万平方米、公寓和自建住宅 633 套,其中1932.11 亩土地被地方政府无偿占用。另外,有 2 家企业房产管理存在账实不符、房屋出租未公开招租、租金收取不及时等问题。3.部分企业招投标工作不规范。2 家企业对工程项目招标审核不严,涉及项目 21 个、金额 2.54 亿元,导致部分项目成本增加;2 家企业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标或虚假招标,涉及项目25个、金额 4512 万元。另外,1 家企业违规变更造价结算依据,致使工程造价增加 4298 万元。
1.部分惠企纾困政策落实不到位。11 个市的11.74亿元涉企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至审计时有1.62 亿元仍未拨付;2个市的 2 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担保费外违规收取保证金或风险金,至审计时有 2119.55 万元仍未清理;4 个市的13 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超标准收取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费860.27万元;7 个市的 44 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减免承租户租金 3163.59 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抽查了南京、无锡、徐州、扬州4 个市的74个PPP项目,涵盖市政、交通、环保、文体等领域,涉及投资额1833.73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地区配套出台PPP 项目管理制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PPP 项目建设,有效发挥PPP 模式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监管不力造成政府付费增加。审计发现,有5个PPP项目因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政府多付费9104.35万元,其中有 2 个 PPP 项目违规将政府方的资本金、征地费作为计算付费基数,有 2 个 PPP 项目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高项目运营补贴标准,有 1 个 PPP 项目虚增建设成本。审计指出后,上述多付费用已全部清算追回。 2.部分项目合同签订和执行不规范。有3 个PPP项目违规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设置不合理回报条件或改变合同实质性条款,违背了 PPP 项目运行规则,如1 个PPP 项目在招标后违规签约,将原授予社会资本方的非医疗设施特许经营权又返包给政府方,社会资本方仅负责投资建设不实际运营,每年却获得保底收益 2000 万元,损害了政府方利益。有7 个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未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6 个 PPP 项目未提交运营期履约保函,10个 PPP 项目提交的履约保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3.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有1 个PPP 项目因违规建设房屋被罚没、违规占用耕地被清除复垦,项目公司因此依合同约定提请仲裁索赔,导致政府方赔偿项目公司2.4 亿元;有7个PPP项目在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有 6 个 PPP 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批复的情况下,已开展采购;有 5 个已开工建设的 PPP 项目因土地手续不全、违规决策等原因,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有 8 个PPP 项目因规划调整、融资不到位等原因实施缓慢、进度滞后,影响了投资效益。
审计建议
(一)改进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不断优化专项资金分配方法,提高分配因素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健全实时监控、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前期工作谋划,推进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完整性,加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重,加快预算批复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效率。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质扩围,科学确定绩效目标,改进绩效评价方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加强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将部门单位的自有资金结余结转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压减存量规模常年较大单位的财政拨款,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从预算源头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以及无效低效专项资金,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预算科学性。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安全完整增效。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推进跨部门资产调剂和共享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系,规范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加大闲置资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严防“非农化”“非粮化”,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问责力度,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有效利用。(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经济社会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加大对各领域风险隐患的识别、预警、处置,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严禁变相举债、违规举债。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经营管理,加强对股权投资、资金出借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防范经营风险。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监管,严格合同审查和执行,推动PPP 项目规范运作,切实发挥效益。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筑牢网络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