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国务院政策吹风会: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6月5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一,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第二,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第三,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强化产业政策统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理分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第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促,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抓落实的合力。6月16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6月份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近期公布制造业PMI、工业利润等数据后,社会上关于中国经济复苏乏力的观点,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经济恢复过程中一些领域出现暂时性波动是正常的。整体上看,经济运行保持恢复态势。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服务业持续回升,今年以来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始终运行在景气临界点以上,5月份保持在54.5%的较高水平;前5个月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9.1%。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量增质优,今年前5个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0%,其中制造业、基础设施投资分别增长6.0%、7.5%,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2.8%。孟玮介绍,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在六个方面发力。一是抓紧制定出台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持续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服务消费潜力;稳定汽车消费,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二是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推动能源、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三是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突破短板领域,做大做强优势领域。四是扎实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五是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扩大高校毕业生等就业渠道,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六是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做好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三、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介绍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21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一是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支持开展高安全全气候动力电池、热泵空调、整车热管理等技术攻关,提升动力电池热失控技术标准。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推广。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进一步释放农村地区消费潜力。三是强化支撑保障条件。健全回收利用体系,拓展梯次利用场景,加快构建绿色、循环生态体系。四是打造世界一流品牌。优化产能布局,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落后整车企业和产能退出,推动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这次延续和优化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从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延长4年。二是对新能源乘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设定减免限额。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乘用车,设定3万元的减免税限额;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减半征收的新能源乘用车,设定1.5万元的减免税限额,有一个封顶。三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等情况,优化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技术要求,引导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升级。四、国资央企积极参加2023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加快打造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现代新国企
6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应邀出席2023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并参加“直面挑战:在脆弱的环境中重启增长”分论坛,与巴巴多斯总理莫特利、新西兰总理希普金斯、越南总理范明政、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伊维拉等,围绕当前经济形势、推进绿色发展、实施科技创新、激发企业活力、扩大开放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流,表达了坚持互利共赢、扩大开放合作、携手创新发展,共同助力世界经济稳定发展的美好意愿。


一、财政部:《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收到国有资本金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近日,财政部印发《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财政部是部门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履行制定部门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设计监制《产权登记证》,建立部门所属企业产权登记信息系统;负责部门所属一级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核发、换发或收回《产权登记证》;指导中央部门开展部门所属二级及以下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监督检查部门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等职责。《暂行办法》提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办理占有产权登记:(一)因投资、分立、合并、事业单位转企等新设立企业;(二)因投资、收购等首次取得企业国有股权;(三)其他应当办理占有产权登记的情形。企业应当于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首次收到国有资本金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占有产权登记。企业应当自取得批复或者作出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变动产权登记。变动事项涉及工商登记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变动产权登记。二、文旅办 农业办《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每年培养支持500名左右的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到,目标从2023至2025年,每年培养支持500名左右的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各省级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培养支持一定数量的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通过加强联系服务、实施项目资助、搭建交流平台、强化教育培训、鼓励创新实践等方式,充分激发带头人发展潜力,进一步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队伍建设。三、体育总局办等五部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覆盖2000个以上的县(市、区)
近日,体育总局办公厅等五部门印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促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提质增效。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经验成果。推动3000个左右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提升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水平,覆盖2000个以上的县(市、区)。督促指导公共体育场馆全面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评估行业标准,推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公开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方案,为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优惠便利服务。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设备设施,保障群众健身安全。四、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重大建设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6月14日自然资源部举行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赵毓芳介绍,《通知》共5个方面27条,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查报批、节约集约与资产供应、加快“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优化项目用海用岛审批程序、承诺事项监管等内容。《通知》提出,严格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快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为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要求,可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简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重大项目可申请先行用地,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和安置用地与主体工程同步报批,重大建设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因初步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用地可补充报批等。五、央行等五部门《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
6月16日,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等九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指导意见》明确,要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形成金融支农综合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组织功能,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增强保险保障服务能力。完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流转交易、评估处置机制,推动融资配套要素市场改革。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切实提高建设农业强国金融服务质效。《指导意见》指出,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种植业固碳增汇、养殖业减排降碳、绿色农机研发等领域信贷产品,加大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信贷支持力度。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等特色信贷产品,探索开展排污权、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抵质押等贷款业务。六、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不符合指标要核减项目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
6月2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新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规定,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企业内部原则上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七、国办《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6月7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农田建设的通知》,要求大力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构建财政投入、金融资本参与和主体自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自有资金与信贷资金共同投入的有效机制。因地制宜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二、广东:《广东省基础设施REITs试点申报辅导手册》发布
6月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在对国家有关基础设施REITs试点政策和已发行项目的典型经验进行梳理汇总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基础设施REITs试点申报辅导手册》,为广东省基础设施领域原始权益人、投资者等提供支持和指导。手册共分13个专篇,第1篇为政策及概念篇,主要对基础设施REITs基本概念进行了解读,并对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基础设施REITs试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梳理。第2至13篇为行业篇,分别是收费公路、保障性租赁住房、燃气发电、仓储物流、产业园、风电及光伏发电、城镇供水、城镇污水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数据中心、消费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旅游景区等12个行业领域的专篇。
三、杭州:打造“3+N”产业基金集群,聚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6月14日,杭州市国资委制定了《关于打造“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 聚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以科创投资、产业投资、并购投资为主,覆盖创新创业和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基金体系,打造组建规模超3000亿元的“3+N”杭州基金集群。加强不同类型、不同功能定位、不同投资阶段基金之间的投资协同,服务五大产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基金架构上,由杭州市政府主导,整合组建杭州科创基金、杭州创新基金和杭州并购基金三大母基金,由其参与投资N支行业母基金、子基金、专项子基金等,最终形成总规模超3000亿元的“3+N”杭州基金集群。四、上海: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的评价机制
上海市人民政府20日发布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指出,上海将加快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可获得性。提出,一要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的评价机制;二要提高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三要供应链产业链成焦点。五、四川:做大做强各级平台,力争城投债利率显著下降
为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机遇,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11部门制定了《四川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三年(2023—2025)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做大做强各级平台。支持省、市产业类投资平台强化投融资能力,发挥好产业平台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资本运营公司进一步提升资产规模,整合优质业务板块,巩固提升融资优势。鼓励市(州)、县(市、区)重组整合现有政府投融资平台,提升外部评级至AA+以上,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增强资本实力、提升信用等级,借助直接融资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发行创新型债券产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永续债、可转换债券以及并购票据、供应链票据等,推动省内企业争取债券储架发行资质,提升四川企业直接融资灵活度和市场影响力。用足用活政策,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乡村振兴、科创债、知识产权ABS等创新型债券。积极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落地。六、山东启动金融审计三年计划:严查违规处置资产、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
6月16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获悉,山东通过审计监督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4年督促盘活存量资金、二次沉淀资金100余亿元,推动31.37亿元滞留闲置资金拨付使用等。接下来,省审计厅将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地方金融机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等6个方面的审计监督。按照计划,省审计厅将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地方金融机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内部审计等6个方面的审计监督。比如,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方面,将做到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走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省审计厅正在开展全省国有企业重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严查违规处置资产、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盲目决策、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促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在地方金融机构审计监督方面,将启动山东省金融审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用3年时间实现对125家商业银行、3家省属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省级监督对象的审计全覆盖,重点关注资产质量、经营效益、风险防控等情况,全面摸清底数,揭示地方金融机构在合规经营、内部管理、风险防控、业务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的审计建议,推动全省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七、贵州省:积极向国家争取建制市(州)本级、县(区)化债试点政策在贵安新区实施
6月19日上午,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召开“加快推动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实施。《意见》聚焦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当前贵安新区迫切需要,按照“贵安所需、省里所能”原则,在2020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贵安八条”)和2021年《关于支持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强省会”35条)基础上,提出了力度更大、含金量更高的8个方面政策措施。《意见》提出为保障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需求,《意见》提出了将现行支持贵安新区开发建设补助标准从每年20亿元提高到30亿元;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支持贵安新区项目前期工作和重大规划编制;积极向国家争取建制市(州)本级、县(区)化债试点政策在贵安新区实施等政策措施。八、济南市:拟出台市属企业参股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以名股实债、股权代持、虚假合资等方式开展参股合作
据济南市国资委官网消息,关于对《济南市市属企业参股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在参股企业兼职要从严掌握,一般不越级兼职,不兼“挂名”职务,且不得在兼职企业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
办法要求参股投资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及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实体经济,严格执行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从严控制非主业、高风险业务及推高资产负债率投资,不得通过参股等方式进入禁止类项目领域或者参与商业投机活动。
办法要求市属企业应充分论证设计参股企业股权结构,持股比例应与参股投资的意图匹配,合理确定持股比例,防范企业权益受损。不得以约定固定分红等“名为参股合作、实为借贷融资”的名股实债方式,以及股权代持、虚假合资、挂靠经营等方式开展参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