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湖州市国资委:跟进资产重大损失存量问题处置,明确市属三大集团新设竞争类独资企业原则不设为国有独资
时间:2023-06-13 17:08:02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次
据湖州市纪委监委官网消息,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9日至12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深入推进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直接研究决定事项和前置研究讨论事项的通知》,督促指导市属企业,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各企业党委直接研究决定事项和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区分党委与经理层的职责关系,既依法依规全面加强党委领导,又明确权责边界。(二)统筹谋划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认真贯彻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和省国资委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部署,系统谋划国企党建工作,迭代升级国企党建品牌,制定出台《2023年度湖州市国企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国企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提出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着力抓好主题教育、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推进党的领导双融合等具体工作,持续深化国企基层党组织书记领办项目和党员实事项目,打造党建项目领班体系,推行国企基层党建工作四季看变化,营造实干争先浓厚氛围。(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出台《2023年度湖州市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召开全市国资监督和国企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市属国有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督促指导企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市属国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在国企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权重,加大违纪违法人员处理力度,明确扣分标准。二、关于“推进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凸显出资人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地位。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工作,落实合规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进行合规审查,并把市属企业合规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进行合规性审查纳入年度依法治企考核内容。(二)聚力推动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组织开展了外部董事工作调研。在学习借鉴省国资委和兄弟地市外部董事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起草了《市属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等6个文件初稿。(三)推动完善国有企业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起草了《湖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对董事会向董事长、经理层的授权范围、授权程序、授权行使管理和监督与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对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人员进行认真梳理,对不符合实施条件的人员及时完成清理清退工作。(四)加快推动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行动。严格落实《湖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副职负责人薪酬分配系数管理指导意见》,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录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推进试点企业按方案推进试点措施,统筹推动企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五)全力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了董事会建设工作调研,修改完善和起草了《市属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市属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等文件,待《公司法》发布后下发章程管理办法。根据市审计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立即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研究确定推进方案。三、关于“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确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方式。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市属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召开了2022年度投资情况汇报及2023年度投资计划联审会议,听取三大集团关于2022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和2023年度投资计划情况的汇报,并对三大集团2023年度投资计划组织联审备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的监管。按照《湖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进一步优化市属三大集团2023年度指标设置。(二)系统规划国有资本布局。已对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对未来产业发展的高新科技、新兴产业投入,设定投资比例增加10%以上的任务纳入对三大集团年度考核指标;与市科技局签订科技创新工作会商议定书,建立科技顾问制度;市属三大集团均在谋划设立相关基金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产业母基金+市场化子基金+专项子基金”的体系基本建立。(三)加强和防范国资运作风险。以经营业绩考核为导向,突出市属三大集团主业发展,引导企业控制贸易风险的前提下有序开展主业贸易;指导督促企业强化风险管控,联合纪检组和监事会,开展市属三大集团资金信用考核薪酬专项检查;继续落实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月报制度,逐月统计市属国有企业账户清理和资金竞争性存放相关数据;2022年12月底前上线运行市属三大集团大额资金监控预警系统,2023年将持续加强数据治理,梳理资金使用用途,确保数据可靠可用。(四)科学合理完善国企激励约束机制。将全员劳动生产率作为试点指标,纳入竞争类企业(市产业集团)经济指标体系,主要考虑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增强职工价值创造能力;对未在年度经济指标中明确目标的其它“一利五率”指标,设置约束控制,低于上年完成值或前三年平均数的,酌情扣分。四、关于“履职尽责推动国资监管高质量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全面深入履行国资监管责任。持续跟进资产重大损失存量问题处置进展,督促企业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偏离度提出具体要求;联合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各企业监事会等开展市属三大集团资产出租专项督查,要求市属三大集团对照前期资产出租检查的整改情况、资产出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开展自查梳理。(二)大力推动国企提质增效。继续强化收入分配的效益导向,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特别将全员劳动生产率作为试点指标,纳入竞争类企业经济指标体系;持续完善市属三大集团工资决定机制,引导企业提升活力、创造力与市场竞争力。继续开展全面预算管理,明确主要经济指标与实际完成值偏差率在10%以上的采取扣分处理。(三)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省国资委出台的混改操作指引,修改完善了湖州市国有企业混改操作指引,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进一步明确市属三大集团年度混改任务和新设竞争类独资企业原则不设为国有独资。(四)持续推动国企上市力度。制定了《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召开国有企业上市工作例会,成立了由券商、会所、律师组成的国有企业上市服务专家团队,为国企上市工作提供专业化支持服务。(五)彻底处置低效资产和遗留问题。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处置责任。第一时间向全市国有企业传达整改要求,明确存量低效资产处置整改时间节点,要求企业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压实处置主体责任。加强沟通指导,精准处置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处置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对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归纳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强化过程监督,规范处置行为。加强对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中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做到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和遗留问题的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国有企业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和主业范围进行资产梳理,对发现的低效无效资产及时清理处置,持续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六)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5家涉改事业单位已完成改革任务。同时,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推进计划,规定完成时限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一)严格落实预算管理。修改完善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制度,设专门条款对预算管理进行明确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每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落实市财政关于做好预算批复和公开工作要求,每年主动向社会公开预算信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每一笔非税收入全面理清来源,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提交委党委会专题研究。坚持“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非税收入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即收即缴。(三)加强暂存款挂账处理。强化建章立制,修订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暂存款项应及时清理、核算,不得长期挂帐”,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