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望资讯4月刊丨五方面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时间:2023-05-04 14:08:40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次


一、全国国资委系统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研讨培训班:五方面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4月18日,全国国资委系统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研讨培训班在京举办,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出席并讲话。翁杰明强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精神,在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经过全国各级国资委的共同努力,省级、地市级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超过99%,国资监管大格局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重点抓好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协同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持续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系统提升数字监管智能监管能力等5方面工作,健全组织领导、评估评价、沟通交流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更好完成国资国企在新时代新征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使命任务。二、财政部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将专项债券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范围
4月18日,财政部召开2023年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23年1-3月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3228亿元,主要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以及保障性住房等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财政部正在持续强化专项债券管理,指导地方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发挥专项债券稳定经济大盘的积极作用。一是将债务限额及时下达各地,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指导地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加强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三是将专项建设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战略。
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指导地方用足用好专项债券等,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入
4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在答记者问中提到,要以中央财政投入为引导,推行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投贷联动,指导地方用足用好土地出让收益、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专项债券等,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入。通过这些措施,逐步提高建设标准,保障建设质量。
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论坛:对从事基础科学研究机构要简化上市程序,放宽上市要求
4月22日,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论坛在广东珠海召开。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黄洪表示,鼓励政策性银行提供专项贷款,支持重点基础科学攻关任务,必要时可由地方政府通过设立风险补偿机制,提供财政贴息等方式进行风险共担。关于资本市场方面,黄洪建议,对于从事基础科学研究机构要简化上市程序,放宽上市要求,推广同股不同权的双重股权结构模式,为核心专业人员、技术人才保留更多的控制权,保留机构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一、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融入投资建设数字化等新要求,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以下简称《可研大纲》)。《可研大纲》坚持以着力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的总体思路,围绕项目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及风险可控性等三大目标,更加注重发挥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引领作用,更加注重从项目全生命周期出发统筹拟定项目投融资和建设实施方案,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环境等新评价理念的应用,更加注重可行性研究重点内容的前后逻辑和统筹协调,将扩大内需、碳达峰碳中和、自主创新,以及投资建设数字化等新要求有机融入可行性研究制度规范。二、国办《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4月7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基本定位、立足国情、系统观念、问题导向的原则,通过改革,加快形成更加科学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推动独立董事权责更加匹配、职能更加优化、监督更加有力、选任管理更加科学,更好发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意见》确定了八方面的改革任务。一是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二是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三是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四是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五是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六是严格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监督管理,七是健全独立董事责任约束机制,八是完善协同高效的内外部监督体系,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三、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加强震慑筑防线,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
4月17日,为解决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总体上开展还不平衡,部分企业存在不愿追责、不敢追责、不会追责的“三不”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企业监督协同贯通能力,加强追责成果运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一是紧盯重大违规问题。对党中央、国务院关注,国资委交办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予以重点查办,着力查处触碰国家法律“红线”的严重违规问题,历经多届企业领导班子或多位负责人的“惯性”违规问题,以及涉及上市公司、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等。二是紧盯违规问题高发领域。强化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严查股权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对外担保、金融业务等领域违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紧盯屡禁不止“牛皮癣”问题。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即由集团公司或上级企业提级查办,涉及二级子企业或年内全集团累计发现3件上述同类问题的,应当报告国资委,由国资委提级查办。四、中共中央《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
4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规划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今后5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是新起点上引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文件。《规划纲要》的制定实施,对于深入推进依规治党、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五、《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业务规则》:发行人可以在主承销商团中选聘任意1家主承销商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不再限于当期主承销商
交易商协会官网披露,交易商协会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存续期业务规则》),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存续期业务规则》是规范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等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开展存续期工作的基础性制度,旨在清晰界定各类参与主体的职责定位、工作内容、权利义务。此项规则的发布,标志着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工作领域已经建成“层次清晰、系统完备、科学有效”的规则体系,实现了存续期各项业务条线、各类参与主体以及各个工作环节的规则全覆盖。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做好债务融资工具市场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各项存续期工作,切实引导和督促市场各方尽职履责,为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持。

一、韶山市:推进“财政整肃、平台转型”制度变革,城投公司人员精简10%以上
韶山市发布的《关于严肃执行财经纪律深化预算改革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守住“不爆雷、不断链、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底线。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对接,力争2023年,全市中长期债务资金占比达到90%以上,综合利率降到4%以下,基本缓解流动性紧张状况。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无资金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上级联审制。清查高息非标融资合同,退缴、查缴、追缴政府性融资领域违规获利。推进“财政整肃、平台转型”制度变革,实现债务平滑,重组资产、实现优化配置。二、江西省国资委:强化国企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强化“企业体检”制度,严控高风险领域项目投资
韶山市3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严肃执行财经纪律深化预算改革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守住“不爆雷、不断链、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底线。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对接,力争2023年,全市中长期债务资金占比达到90%以上,综合利率降到4%以下,基本缓解流动性紧张状况。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无资金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上级联审制。清查高息非标融资合同,退缴、查缴、追缴政府性融资领域违规获利。推进“财政整肃、平台转型”制度变革,实现债务平滑,重组资产、实现优化配置。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水利投入的实施意见》
4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印发《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水利投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动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在融资方面,《意见》明确,对规模较大、收益较好的存量水利资产,支持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予以盘活,回收的资金可继续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的机制。鼓励水利投资企业按市场化原则,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水利投资基金,加大对重大水利工程的投资。
四、攀枝花:市国投集团成功发行攀枝花市首单自贸区离岸债券
近日,攀枝花市国投集团以攀枝花攀西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成功定价发行攀枝花市首单自贸区离岸债券(明珠债),发行规模3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票面利率3.8%,认购倍数2.3倍。五、河南:出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
4月10日,河南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推进基金布局适度集中,聚焦需要政府调节的关键性、创新型行业领域,防止对民间投资形成挤出效应。同一行业领域设立多只目标雷同基金的,应在尊重出资人意愿的基础上,推动整合或调整投资定位。六、武汉:政府“搭桥”银企“唱戏”,为城建重点项目投融资“活血”
4月12日,在汉各大金融机构负责人、城建领域大型央企、市级平台和城建重点项目公司代表齐聚一堂。国开行湖北省分行、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等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继续“重仓”武汉城建项目,创新投融资产品,搭建“资金朋友圈”。中建三局、中交二航局等在汉央企,武汉地铁集团、武汉城建集团、汉阳市政集团等国企平台,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PPP项目公司等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也将加大参与武汉城市建设力度,希望金融机构能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七、许昌:7家平台公司变“2+1”家,市属国资平台整合方案出炉
4月13日,许昌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许昌市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资产整合方案》。《方案》明确提到,将目前市属7家投资类国有公司整合成“2+1”家。即2家投融资类集团公司,分别侧重于产业投资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运营等方面;1家资产管理类公司,侧重于不良资产处置及资产运作等方面。八、济南:国企改革新举措,市属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近日,济南市委组织部、市委审计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市属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总审计师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配备与管理、实施步骤作出规定,进一步健全治理机构,防范经营风险。九、深圳:金融局推动REITs纳入深港通,深港REITs跨境投资有望落地!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在2023年工作思路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促进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REITs纳入“深港通”标的范围。业内人士表示,深圳和香港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中心城市和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可以借助双方在资本市场的优势共同推进大湾区REITs的融合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在金融和不动产领域的互联互通打下更坚实的基础,充分发挥REITs盘活三地存量资产、带动增量投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