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推进“财政整肃、平台转型”制度变革,城投公司人员精简10%以上
时间:2023-04-06 09:33:58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次
来源:韶山市人民政府
韶山市3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严肃执行财经纪律深化预算改革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守住“不爆雷、不断链、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底线。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对接,力争2023年,全市中长期债务资金占比达到90%以上,综合利率降到4%以下,基本缓解流动性紧张状况。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无资金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上级联审制。清查高息非标融资合同,退缴、查缴、追缴政府性融资领域违规获利。推进“财政整肃、平台转型”制度变革,实现债务平滑,重组资产、实现优化配置。
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办事业,提升财政政策资金效能,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14号)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整肃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深化预算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潭政发〔2022〕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改革预算安排方式。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所有支出安排先定规划、政策,后定项目、资金,不再采取切块方式新增预算。打破支出基数概念和僵化固化格局,各部门各单位项目支出一律不考虑上年度预算基数,应根据政策规定,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逐项审核、精准测算,重新统筹编制。全面取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原则,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的重大支出通过统筹存量资金与新增预算、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财政拨款与单位资金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形成资金合力。部门和单位在非财政拨款资金可以满足支出需要时,不得申请新增财政拨款。二、精准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坚持基本民生保障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做到应保尽保,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严格执行国、省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坚决完成好国、省、湘潭市民生政策任务,本级原则上不自行出台政策、不新增安排实事办理项目。确需出台的,必须报上级备案,并考虑本级财政承受能力,切忌脱离实际予以过高承诺或过度保障,切实增强民生改善和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三、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除中央、省、湘潭市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支出外,不得追加预算。清理并严控各类创建表彰奖励支出,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动用工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变相聘用的人员,除确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的外,其余人员一律清退,切实减轻“养人”负担,降低财政运行成本,确保在2023年度压减比例达20%以上。厉行节约过“紧日子”,预算安排要优先保障“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健全公用经费定员定额保障标准体系,严控会议规模和数量等机关单位运行经费和其他非必要一般性支出。四、严控项目审核,加强项目管理。定期召开韶山市重大项目预算审核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财政承受能力,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进行审核把关,坚持量入为出,合理确定建设发展支出预算规模,提高政府投资效率。严禁盲目铺摊子上新项目,除保障国、省、湘潭市重大决策部署的重点支出,原则上不安排其他建设发展支出;对实施进度缓慢、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预算安排。各部门作为项目管理主体,要及时掌握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和状态,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控不合理的工程变更而增加财政支出。五、定期收回沉淀资金。当年结余的部门和单位基本支出、“三公”经费、业务工作经费,结转1年以上的省、湘潭市级、本级项目资金等财政拨款,连续结转2年以上的中央项目资金,以及沉淀闲置、低效无效的单位资金全部收回或上缴财政。六、分类盘活存量资产。全面清理资金资产资源,通过用、售、租、融等多种方式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科学制定闲置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处置方案,形成闲置清单、问题清单,加强对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临时配置资产的调剂使用,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的,按规定处置或出租,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益;短期内难以市场化方式出售变现的经营性资产,以委托管理、公开招租等方式提高资产效益;有经营能力的资产,通过资本注入等方式划入国有企业,增强国有企业融资造血能力。七、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开展新增项目绩效评价,前移绩效关口,对本级新增30万元以上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价,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对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论证,推动资金配置与使用效益相统一。强化财审联动机制,结合财政、审计监督重点,建立绩效评价与审计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将财审联动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推动绩效管理走深走实。八、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守住“不爆雷、不断链、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底线。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对接,力争2023年,全市中长期债务资金占比达到90%以上,综合利率降到4%以下,基本缓解流动性紧张状况。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无资金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上级联审制。清查高息非标融资合同,退缴、查缴、追缴政府性融资领域违规获利。推进“财政整肃、平台转型”制度变革,实现债务平滑,重组资产、实现优化配置。九、着眼长远培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剥离投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加快市场化转型,推动优化布局、做实经营,提升造血能力,加快剥离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加快处置无效、低效资产。实施阶段性缩表、减息、瘦身和长远赋能,压减子公司、法人户数,压缩管理层级,确保公司机构人员精简10%以上、管理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完善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清人员核岗位,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收入分配要与企业利益挂钩,做到能增能减。完善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前置审批和风险评估机制,严格区分政府举债与市场化融资界限。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深挖财政增收潜能,推进优势产业延链强链补链、集约集聚集群发展,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巩固传统主体税源,通过产业扶持和企业发展,做大财源;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优化产业扶持政策,用好政府采购政策,精准精细支持市场主体,进一步厚植财源基础。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治税,补强收入征管短板。十、淬炼增强专业队伍素养,打造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通过公务员及选调生考录、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多种途径,不断引入高素质人充实干部队伍“蓄水池”,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服务一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除满足相关基本资格条件外,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和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实行专业资格准入,原则上应当是会计、审计、金融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强化财政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营造浓厚的比学业务、进位争先氛围,提升专业素质。十一、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遏止违反财经秩序行为。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聚焦贯彻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过“紧日子”、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查处不足额安排“三保”支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等突出问题,通报问责典型案例,严肃财经纪律。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坚守底线,不踩红线,对本单位重大预算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财政运行风险负总责,强化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控管理职责。同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协同发力。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加大处理结果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