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长沙市国资委出台监管新规!规范企业董事会及董事工作考核评价
时间:2023-02-20 16:36:02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次
来源:长沙国资
日前,长沙市国资委印发了《长沙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各市管国企、委托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遵照执行。建设规范的董事会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生命线”,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牛鼻子”,该办法进一步彰显了董事会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和法定地位。该办法明确要求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及提升监管层级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遵照执行。同时市国资委委托监管企业的董事会及董事评价也参照适用本办法。办法的出台是考核评价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市国资委加强对我市国有企业董事会决策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国企董事会决策科学、规范、高效的重要举措。该办法对考核评价的内容及指标、工作程序、结果及运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和管理规范。对董事会重点评价其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董事重点评价其行为操守和履职贡献。评价指标标准采用百分制,并相应设置评价等级和评价系数。董事会及董事评价以日常管理为基础,实行年度评价,具体工作程序包括总结述职、多维度测评(分为企业内部测评、出资人考评)、综合评定、向董事会及董事反馈结果、进行问题整改等。董事会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董事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明确了将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董事会等次的重要依据,董事评价结果与其薪酬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