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某省专项债申报新规:县区财政收入不足10亿的,仅可报送3个项目

时间:2022-10-25 10:12:58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财政收入是衡量地方财政经济的重要指标。在金融市场中,财政收入水平是金融机构业务准入的核心指标。比如一些信托公司要求,城投公司所在地财政收入不足30亿,不得向当地城投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而现在财政收入水平也和专项债项目申报数挂钩。

记者获得的某省对2023年专项债资金需求进行摸底的通知称,市本级最多可报送8个项目。区县方面,财政收入高于10亿的可报送5个项目,财政收入低于10亿的仅可报送3个项目。

该省此前曾提前进行2023年专项债项目储备,但当地省级监管部门发现,市县所报项目尽调通过率较低,绝大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普遍存在手续不完善、土地未落实、招标未完成等情况,项目总体成熟度不高。为做好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项目的储备工作,该省要求市县部门要对照当地专项债尽职管理办法,推动项目单位补齐相关手续。

该省专项债尽职管理办法规定,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尽职调查结果作为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安排的重要依据。尽职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公益性、主体合规性、项目类型、建设内容合理性、资金投向、项目成熟度、项目收益覆盖倍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需求金额、招标程序等方面。

其中,项目公益性主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原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 号】确定。即“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项目主体合规性方面,专项债券申请主体应为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以及省本级或市县国有全资企业。

项目收益方面,专项债券存续期内收益覆盖总债务融资本息倍数不低于1.2 倍。项目收益需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入,且现金流入能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项目。二是项目预期收入、成本测算、达产率及增长率应符合当地及周边市场同类型项目平均水平。

此外,除政府还贷公路外,还本付息来源中的财政性资金应不超过30%,财政性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收入、财政补贴、税收分成等。严禁通过虚构项目收入来源、依赖财政补贴等方式虚增项目预期收益。

项目资金需求方面,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实际需求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此外,所有申请专项债券的项目,必须投入部分自有资金,也即项目资本金不能完全来自于专项债。

21世纪经济报道近期独家报道,近期中央监管部门组织地方申报2023年专项债项目,此次申报的专项债需求规模,要按照提前下达2023年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分配本地区额度的3倍左右把握。

另据记者了解,近期监管部门已向地方预下达了2023年提前批额度,主要方便地方根据额度储备项目。此外,监管部门明确,对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市场也称“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项目中因额度限制无法获得支持的项目,符合专项债券项目条件的可申请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