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适应新基建特点 创新政策支持工具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国壮大经济新增长点、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部署。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相比,新基建有哪些特点?财政“杠杆”如何更好撬动社会资本?金融服务怎样更好满足新基建融资需求?记者采访了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资源环境和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少强。
记者:新基建有哪些特点? 陈少强:和铁路、公路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相比,新基建具有技术更替快、应用领域广、不确定性强等特点。 首先是技术更替快。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水平相对稳定,而新基建的部分技术尚不成熟,技术迭代速度较快。其次是应用领域广。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于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新基建则聚焦5G网络、数据中心等建设领域,实现了更大范围的互联互通、融合创新、智能引领。第三是不确定性强。这主要表现在新基建技术边界和技术标准的不确定性、预期收益和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成本核算和运营模式的不确定性等方面。 记者:考虑到新基建的特点,政府投资如何更好带动社会投资? 陈少强:长期看,财政资金应增加投入,支持新基建的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研发。短期看,有关部门要利用好专项债、PPP等政策工具,发挥好新基建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 一是尽快形成一定的实物工作量。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专项债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支持范围扩大到新型基础设施等。希望专项债和PPP项目更加关注新基建领域。加快新基建PPP项目的入库进度,推动项目及早落地实施。加快新基建专项债的发行和支出进度,保障投资强度。 二是优化新基建项目的投资结构。将专项债和PPP项目向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倾斜。 三是探索形成项目“风险—收益”匹配机制。考虑到新基建的特点,需创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在项目准入上,充分引入市场竞争,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在项目融资上,针对项目不同阶段的风险收益特征,构建具有充分弹性、可灵活调整的多元化融资结构。 四是规范项目管理。在鼓励和支持新基建创新发展的同时,也要规范其财政预算管理,做到创新发展和安全规范发展相统一。要严格项目审核把关,推广资金穿透式监测,实施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 记者:金融机构如何提高服务新基建的能力? 陈少强:新基建需要大量资金,金融机构应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供给的适配性,创新信贷支持模式,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开展综合金融服务。 创新业务模式和产品。针对新基建企业收益不稳定、轻资产、缺乏抵质押品等特点,构建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探索数据资产抵质押业务,制定新基建项目专项授信审批策略。开发适合新基建轻资产特征的债券和股权融资产品,优化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流程,探索建立多层次、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 创新融资服务机制。针对新基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现金流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投融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通过对不同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收益要求的投资者进行切换,实现新基建项目综合融资成本最优化。 创新风险管理机制。加强政银企在新基建项目对接、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建立政府和银行间的数据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