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国资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深化,国资委鼓励央企和地方国企交叉持股
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5月18日,国资委召开“深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争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表率专题推进会”。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表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发挥了重要引领示范作用。
作为混合所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许多上市公司在市场化机制、激发活力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与此同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上市公司主业和核心竞争力不够突出,股权结构、治理结构还要进一步优化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市场化机制改革有待深化等。
“必须在深化三年行动中有针对性解决。”翁杰明表示,要继续加大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力度。集团公司要系统梳理未上市和已上市资源,结合实际逐步将现有未上市的优质资产有计划地注入上市公司,必要的也可单独上市。加强上市资源培育储备,孵化一批科技创新实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优质资源对接资本市场,要注重支持“双百行动”“科改示范”等各类改革专项工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上市。
翁杰明提到,要统筹考虑战略定位、拟分拆业务独立性和成长性、分拆后的治理安排和管理成本等因素,支持有利于理顺业务架构、突出主业优势、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价值实现的子企业分拆上市。
多种激励工具系统集成
激励机制是激发企业活力的关键一招。目前,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覆盖面已达40%,推进这项改革的空间还很大。
国资委明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构建务实管用、充满活力的多元激励体系。要加大力度依规有序推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要在前两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企业数有较大增长的基础上,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做尽做,争取今年继续保持应有的数量与质量。
翁杰明表示,要注重多种激励工具的系统集成。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内不同层级和类型的企业,可以组合开展多种激励方式。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条件的基层企业,实施股权、期权、分红、科技成果转化分享,以及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工资总额单列等激励政策,进一步丰富激励方式、增强激励穿透性、扩大激励覆盖面。鼓励商业一类上市公司稳妥有序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
中国电科旗下上市公司海康威视先后实施 5 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累计激励员工数量达到2万人,累计授予股票数量达到3.32亿股,构建核心骨干员工与企业发展相绑定的利益共同体。中国电科率先在海康威视实施核心员工新业务跟投机制试点,陆续孵化8个新业务。2021 年新业务营业收入达122.71亿元,同比增长 98.93%,增速远高于传统业务,有5个新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两项新业务正在推进分拆上市。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实现核心骨干人才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捆绑,特别是在希腊上市公司比雷埃夫斯港首批授予的54 位激励对象中,希腊当地员工 44 人,有效提升了包括海外员工在内的员工凝聚力与国际市场影响力。
翁杰明特别指出,在实施过程中,要处理好强化激励和普遍受益的关系,既要逐步体现共同富裕原则,也要避免“激励”变“福利”,成为套现的工具。
上市公司要争做“三个表率
翁杰明表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当务之急、综合性夯基之举;规范运作是长期保障、制度竞争力所在;稳定资本市场是社会责任、国企使命所系,上市公司要在这三个方面做好表率。
一是做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表率。上市公司本身就是改革的产物,理应走在改革的前列。上市公司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规定动作”,要加力提速、不打折扣、率先高质量完成。要重点抓好市场化机制建设,在上半年对涉及市场化机制的关键举措,包含前置研究清单、落实董事会职权、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对核心关键人才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分配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梳理自查,确保在上市公司及其子企业按要求分别落实,没有重大遗漏。重要上市公司的改革标志性成果要在集团公司工作台账中体现。集团公司要强化对上市公司指导,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上市公司按时高质完成改革任务。同时,深入挖掘一批上市公司改革先进经验复制推广。
二是做依法依规规范运作的表率。严格遵守国资监管政策和证券监管规则,强化上市公司独立性,做到严合规、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要解决同业竞争。制定落实好同业竞争解决方案,特别是由于战略性重组而形成的新的同业竞争,要加快业务板块融合协同,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承诺期内尽快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要规范关联交易。对于必须的关联交易,要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关联方应回避表决,按照公允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超过一定金额的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披露信息,稳步推进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工作。要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债券违约、股票质押和无偿划转等风险,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要严控金融投资,制止盲目铺摊子,切实防止“脱实向虚”。
三是做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表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各地国资委要按照便利企业的原则,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给予积极指导支持。集团公司要做积极负责任的股东,鼓励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适时增持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要适时实施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所需资金可依法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