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见丨怎么看“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
2022年4月18日央行、外管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23条”),《通知》提到要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让市场一度恍然是否又到了吹响城投集结号的时点。而保障融资平台合理融资需求提法并不新鲜,在2018年7月国常会就提到“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因此揭开了城投债牛市。近年来中央对城投政策可分为三个方向,一是限制地方隐性债务增长,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二是规范地方融资平台,遏制不规范融资行为;三是坚持中央不救助和不兜底原则。而这一次政策发生根本目的在于宽信用和稳增长,以下为各机构解读汇总。
1、发文级别来看,《通知》相比于2018年国常会(723会议)、国务院办公厅(101号文),行政级别较低。但通知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及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要求。考虑到当前全国的疫情形势,结合一季度经济数据,我们认为后续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仍有可能继续推出方向一致的相关政策。综合考虑后续政策可能以及当前的融资状态,我们有理由相信,《通知》是当前城投融资政策灵活调整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来源:《如何看待央行23条对城投的影响?》,孙彬彬团队,固收彬法)
2、整体来看,“央行23条”的相关表述意味着城投政策相比去年边际转松是大概率事件,但是否会开启新一轮的宽松周期,仍需要更多政策的出台进行确认。同时,从政策导向来看,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控增量+稳存量”的大方向将延续,城投政策边际转松的方向或更多在于缓解融资平台公司的流动性压力,相较于债券融资,银行信贷方面边际转松的可能性相对更大。1)一方面,对于融资平台来说,依然要“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同时坚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2)另一方面,政策对于融资平台在银行信贷(诸如流动性贷款支持)等方面可能会边际放松,以缓解融资平台公司的流动性压力,也有利于更好保障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来源:《从“央行23条”来看,城投政策要边际放松么?》,黄伟平、吴鹏,兴证固收研究)
3、城投融资有望实质性转松。当前的情况与2018年7月何其相似,我们预计当前可能是本轮城投融资再度由紧转松的起点,政府加杠杆也将成为后续提供总需求的最大驱动力。如果基建配套融资的约束就此解决,今年基建反弹在方向性不仅具备了确定性,同时也将在空间上具备更大弹性。(来源:《与2018年7月何其相识——央行、外汇局”23条措施”解读》,华安固收团队,债市颜论)
4、城投政策出现了类似于2015年和2018年放松之时的措辞,保障融资平台合理融资需求,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释放出政策宽松的积极信号。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前两轮是财政部、央行、银保监会多部门联合,或者是国务院自上而下吹响城投放松的政策号角,之后都有一些相关融资放松的配套政策落地,政策宽松最终表现为城投净融资的改善。本次央行和外管局发文之后,还需观察是否有进一步配套放松政策文件发布。此外,近几年在隐性债务不新增,隐性债务清零的大背景下,市场对于城投的风险偏好进一步下降,政策放松的带动作用可能有所减弱。(来源:《再提“保障平台合理融资需求”,拐点将至?》,刘郁、姜丹、黄佳苗,郁言债市)
5、结合当前较为困难的形势与极大的稳增长压力,有观点就认为这是新一轮对融资平台的放松,以此来维持地方经济的稳定。但是,在当前的政策与制度环境下,融资平台的合理需求实际上也是非常有限的,针对地方隐性债务的红线与监管并未有任何放松。《通知》的发布,只为解决融资平台以下几类合理需求:借新还旧需求、公益投资需求、帮扶小微需求、疫情防控需求。当前政策的放松,也只是为了满足城投融资的“合理需求”、解当下的燃眉之急,并不意味着政策的全面放开。(来源:《何谓融资平台的“合理需求”?》,杨晓怿,杨老师的基建课堂)
6、财达证券债券融资部执行董事苑德江认为,回顾城投监管政策的变迁可以发现,政策的”松、紧“整体呈周期性变动。2021年以来,随着银保监会15号文的发布,交易所“红黄绿“分档审批,以及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的持续推进,城投监管一直处于收紧状态。《通知》的发布或将预示着城投监管政策要迎来新一轮的放松,重点仍需关注后续相关政策。
1.《央行23条再度吹响城投集结号?》,明明,明晰笔谈;
6.《何谓融资平台的“合理需求”?》,杨晓怿,杨老师的基建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