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类刻意压低合同约定收益的行为,多家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国企在利率上有上限要求”,“债券的票面价格是面子,得维持住”。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市场上在售的某投资单一城投债券的私募基金产品,合同约定年化收益为6.3%,但在合同约定收益之外,基金公司还承诺,在投资人打款次日根据投资额度的多少,一次性将投资人的年化收益补足至9%或9.5%。更甚的是,代销该产品的第三方财富平台销售人员承诺,给到投资人的综合年化收益可以达到10.2%,不足部分将由第三方财富平台进行补齐。业内人士据此分析认为,按照上述收益计算,该笔融资资金的综合成本将达到年化12%至13%,债券发行人很可能需要补足超过票面收益的部分。本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目前市场上此类资管产品收益率与其所投债券票面利率倒挂的现象并不鲜见,其实质是融资困难的中小城投公司的一种非市场化债券交易行为。
前述基金名为“海棠希伯特一号空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棠一号”),管理人为深圳海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棠投资”),融资规模3000万元,资金用于投资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新区开投”)发行的20贵安G3。值得一提的是,海棠一号的收益设定为“合同预期收益6.3%/年(打款金额100万(含)至300万,次日补足至9%/年;300万(含)以上,次日补足至9.5%/年)”。此外,据代销海棠一号的第三方财富平台销售人员介绍,海棠一号综合收益能给到10.2%,超出部分由代销方以销售返现形式给到投资人。公开资料显示,贵安新区开投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200亿元,控股股东为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20贵安G3(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三期),上市日期是2020年11月,债券期限5年,债券规模10亿元,票面利率6.5%。对于该基金的收益设计,上述第三方财富平台销售人员介绍称,海棠一号的收益设定是由贵安新区开投与海棠投资协商确定的,主要是出于合规性考虑。据了解,2022年1月,贵州省国资委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提到“非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股东会)批准,融资成本不得超过8%”。对于这类刻意压低合同约定收益的行为,多家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国企在利率上有上限要求”,“债券的票面价格是面子,得维持住”。某信托公司高管则向记者分析,上述资金综合融资成本将会在年化12%至13%,超出票面收益部分,可能需要债券发行人补给基金公司;而这种一次性补足超出合同约定收益的行为则类似“砍头息”,明显不合规。而发行海棠一号的海棠投资,其2021年曾发行过一只投资单一城投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且还与所投债券发行人签署了远期回购协议,这一做法明显属于非市场化行为。实际上,此前业内就有观点认为,当前债券市场存在非市场化发行现象,债券发行人通过不同方式刻意压低票面利率的现象时有发生。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李田在其近期发表的研究文章中提到,债券非市场化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非市场化方式干预债券发行定价,进而扭曲债券市场价格的行为。李田表示,根据现有研究,当前债券非市场化发行主要分为四种类型:结构化发行、私募代持发行、外部综收发行和价格歧视发行。结构化发行是指债券发行人通过关联交易、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私募代持发行是指私募基金和资管产品以低利率包销代持债券,变相拉长期限,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补偿;外部综收发行是指商业银行及其关联方以低利率投标债券,并通过存贷款业务等获取补偿;价格歧视发行是指私募基金和资管产品在二级市场通过对倒交易扭曲价格信息,进而压低发行利率,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补偿。债券非市场化发行扭曲了价格信号,不利于投资者进行风险定价,给债券市场带来潜在风险。“笔者推断,部分资管机构通过关联户交易,或对倒和代持,刻意营造出非市场化的成交记录,以期通过二级市场成交影响基准估值的生成,稳住一级市场上本就被刻意压低的票面利率,以形成“一级市场压低票面利率发行→二级市场面值附近对倒成交→非市场化成交影响基准估值收益率结果”的不良闭环链条。”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石雪梅、李田、张堉唅发表的研究文章中提到。值得关注的是,行政层级低、财政实力弱或偏远地区融资较为困难的中小城投公司则是非市场化发行的重灾区。中诚信国际近期发布的研究报告提到,“全年共发生4947笔城投债异常交易,财力较弱、行政层级偏低地区城投债交易价格异动较多。”据统计,2018年以来,包括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在内的全部信用债券(不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异常交易占比稳定在15%左右,低等级债券异常交易占比稳定在30%左右,且2021年以来两类数据占比均有所提升。“通过构建债券异常交易占比指标,并检验其与债券一、二级市场价差,票面利率整容,私募债交易以及结构化发行的关系发现,债券异常交易占比对发行人非市场化行为具有良好的识别效力。”李田在其发表的研究文章中提到。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类似“20贵安G3”这样的资管产品实际收益率与其所投债券票面利率倒挂的现象并不鲜见。如,近期在募集的某投资北方地区区县级城投债的私募基金,合同约定收益率6.7%,加上第三方财富平台销售返现,综合年化收益达8.8%,所投债券年化收益为6.78%。另一只投资北方地区区县级城投债的信托产品的合同约定年化收益则为“7.35%/年+0.1%/年消费权益,所投债券票面利率则为6.3%。此前,2021年底,某信托公司政信类业务人士向记者透露,“东部某省区县级城投融资成本已经到了12个点至13个点,南部某省份区县级城投融资成本也就低两个点左右。”“年底城投融资成本增长的有点邪乎,直接原因是缺钱,为什么缺钱,可想象空间比较大。”2021年底上述信托政信业务从业人士向记者感叹。近日,中部省份某区县级城投公司发布融资租赁服务商选取项目标段异常公告称,“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故本次采购作废标处理。”此前,该中部省份区县级城投公司2021年年底发布的招标公告显示,东津国投拟通过融资租赁项目融资1 亿元,期限5 年,手续费控制在1%/年以内,票面利率随行就市(不超过6%/年),中标后30日内放款。中诚信国际在近期发布的研报中提醒投资者需关注弱区域、弱资质城投企业再融资压力,城投企业结构性分化加剧可能及当前城投风险呈现的跨区域、跨行业传导新特征。据统计,2021年,8家城投主体级别下调,较2020年增加50%,负面调整明显增多,下调原因主要为地区整体信用状况及融资环境恶化、主营业务回款恶化、营业收入及货币资金规模持续减少、应收类款项及受限资产占比较高、对外担保存在一定或有风险、涉及较多债务履约纠纷等。“城投区域分化进一步加剧,经济财政实力较强的东部地区城投企业信用资质更高,城投债存量、发行及交易规模较大,发行成本较低,而经济财政实力偏弱的西部和东北地区城投企业发债相对困难,市场认可度相对较低。”中诚信国际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