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望资讯3月刊丨从《政府工作报告》看2025年城投发展六大关注点
【重要会议】
一、政府工作报告:解读2025年城投发展六大关注点
关注一: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推动市场化转型和债务风险化解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优化考核和管控措施,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支持打开新的投资空间。按照科学分类、精准置换的原则,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冲动。加快剥离地方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市场化转型和债务风险化解。
关注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新动能积厚成势、传统动能焕新升级。丨关注三: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加快落地,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
关注四: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将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新的阶段性特征,科学确定发展目标,谋划好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更好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指导作用。丨关注五: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着力抓好“三农”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关注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统筹安排收入、债券等各类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今年赤字率拟按4%左右安排、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赤字规模5.66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6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29.7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2万亿元。拟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000亿元。拟发行特别国债5000亿元,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亿元,重点用于投资建设、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今年合计新增政府债务总规模11.86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9万亿元,财政支出强度明显加大。
二、国资委专题推进会: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5年第一次专题推进会
3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5年第一次专题推进会。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要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学习、再领会,把握好国企改革的方向目标、时代特征、改革实效要求,切实增强高质量完成深化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会议强调,要对工作台账进行再对账、再盘点,确保全面真实,夯实高质量完成的基础;对重点难点任务和环节再排查、再攻坚,补短板强弱项,筑牢高质量完成的底座;对有潜力的改革任务和成果再深化、再加力,锻长板扬优势,提升高质量完成的成色。要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优化工作机制,推动任务落实,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完成深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
三、国家发改委:2025年“重点领域重大投资项目”、“两重”、“两新”支持领域和范围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家发改委做《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25年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和新兴产业发展、“投资于物”和 “投资于人”,着力提高投资的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2025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350亿元,比2024年多350亿元。扎实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动 “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圆满收官,及早谋划“十五五”重大项目。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8000亿元支持 “两重”建设,进一步优化具体投向并提高项目支持比例,重点支持基础研究能力提升、未来产业发展、东北等重点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中型灌区新建改造及大中型引调水和大中型水库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高等教育提质升级、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等方面任务,强化超长期贷款等配套融资,高质量推进 “硬投资”项目谋划实施。加大力度推动 “软建设”政策落地见效。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5000亿元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统筹投资、财政、金融等综合性政策,深入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加力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加快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和项目储备。进一步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实施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积极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简化补贴申领和支付流程,完善资金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和违规骗补套补行为。
【重要政策】
一、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构建“1+N”政策体系,做好五篇大文章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指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牢牢把握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做好相关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做好五篇大文章,要胸怀“国之大者”,强化使命担当,直击当前金融领域薄弱点,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一方面,要做好对中小企业、“三农”等领域的支持,推动养老产业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另一方面,要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等领域的支持,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
3月3日,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制度,提升国有资产流转配置效率和规范性,国务院国资委修订印发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范内容,全面提高资源流转配置效率,有效保障交易相关各方权益。此次《规则》新增国有企业增资、国有企业实物资产转让的规范性操作流程及原则,填补了相关制度空白,促进各类资产规范交易,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考虑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进一步优化交易流程、压缩交易周期、降低交易成本,如明确企业增资过程中投资方遴选要点、细化明确交易项目降价方式、缩短相关项目信息披露时间等,促进企业国有资产顺畅流动、优化配置。此外,《规则》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原则,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从决策批准、信息发布到交易完成过户的主要流程,交易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以及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关联人回避、名称字号使用、保密义务、档案留存等相关要求,明晰交易各方权利义务,提高操作的规范性与效率,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不得违法设置或者授予政府特许经营权
自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以来,为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将《条例》规定的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4个方面19项审查标准细化为66项具体情形,便于市场监管部门和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准确理解、规范适用。《实施办法》将于4月20日起施行。
涉及特许经营的内容为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违法设置或者授予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内容:
1.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特许经营权或者以特许经营名义增设行政许可事项;
2.未通过招标、谈判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政府特许经营者;
3.违法约定或者未经法定程序变更特许经营期限;
4.其他违法设置或者授予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内容。
四、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不得违法设置或者授予政府特许经营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券发行融资监管,持续提升债券审核透明度,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上交所修订并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指引》围绕公司债券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以及其他监管要求展开审核,条款数量从56条增至66条。
针对特定情形发行人,《指引》也做出明确规定。比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的地方国有企业要披露总资产构成、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中相关业务和政府补贴的占比;房地产企业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等情况下,需细化偿债安排;多元化经营企业集团要充分披露股权架构、治理情况等。
【地方动态】
一、浙江:全面摸底水利基础设施资产,积极盘活
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强化制度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强调因地制宜,盘活存量资产。重点对水利基础设施资产、房产土地存量情况开展摸底并推动盘活。各地根据部署对水利基础设施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底数清单和盘活清单,及时上报盘活需求,积极推动市场化方式盘活。省级各单位开展房产土地存量情况及使用情况摸底,制定房产土地盘活方案,推动房产土地优化配置,提升效益。
二、宁夏:已向国务院提出申请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
3月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宁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暨开放团组活动,全国人大代表、宁夏财政厅厅长孙志发言时表示,建议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下称“宁夏”)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加大新增专项债券的安排额度。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考虑进一步创新金融工具,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与重点产业发展。孙志表示,当前宁夏正在坚定推进建设先行区和创建筑牢示范区,加快“两化一中心”高质量发展,对专项债的需求比较大。按照财政的要求,今年宁夏特别强调自上而下的谋划,注重收益平衡,专项债的申请聚焦重点领域。
三、湖南:首个省级(湖南省)专项债“自审自发”实施方案出炉
3月14日,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制定本实施方案。附件:湖南省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发行审核流程图。
文件指出,按“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优化限额分配。在专项债券管理“一下”阶段(债券限额下达),省财政厅根据国家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限额,结合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管理水平和纳入核准库项目资金需求等合理分配专项债券限额,向承担国省重大战略任务、项目已纳入国省重大规划的地区倾斜,向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对于财政实力弱、债务风险高的地区从严控制新增限额。
四、荆门市:印发《关于市属国企开展融资创新大比拼的方案》,激励企业有效化解风险
荆门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中显示,关于“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债务动态监测与分析。每月动态更新企业债务台账,并引导企业建立“631”偿还债务机制,重点关注临期债务,综合分析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及整体债务结构。
二是健全预警及报告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债务风险管控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组织企业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财政资金支持,确保风险可控。
三是激励企业有效化解风险。印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融资创新大比拼的方案》,激励企业积极抢抓政策机遇,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有效对接金融机构,通过债务置换、创新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五、甘肃武威市:发文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管,企业不得脱离投资项目实际盲目举债
3月6日,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管的意见》。意见中提到,企业要将投融资风险的防控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充分论证投融资风险收益,有效规避防范风险,降低投融资成本,实现收益最大化,增加国有资本收益。
企业要不断完善投融资决策机制、运营机制和内控机制。项目投融资行为应同步审核决策,不得脱离投资项目实际盲目举债,不得开展收益不能覆盖市场化融资成本的投资项目,不得开展融资性贸易,不得欺诈发行债券、虚假披露信息、操纵市场价格,严控资产出表、表外融资等行为,以市场化方式举债融资时需主动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所举债务是企业债务,确保融资借得来、用得好、管得住、还得上。
加强担保和对外借款管理。企业不得为地方政府和无资产关系的企业担保、借款。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间的担保,由企业董事会审批;除国家和省、市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提供担保;不得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六、郑州:启动专项债收储,按基础价格下调5%确定收地价格
据郑州市政府,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中提到,为进一步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及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列入收地范围:(一)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二)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确需收回的土地;(三)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且暂未建设的土地;(四)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规定可以收回收购的土地。
收地价格以基础价格为基础,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等情况,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后经集体决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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