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全国首个!农村低空经济行动方案

时间:2025-02-20 09:58:28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打造应用场景、强化支撑保障等方面勾勒了未来三年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的发展蓝图。根据《方案》,到2027年,全省农用无人机保有量1万台以上,农用无人机作业面积6500万亩次以上,建设农业生产“低空+地面”一体智能监测点100个,无人机乡村巡查巡检村域覆盖率30%以上,累计培训无人机飞手5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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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造六大应用场景
打造农业低空生产作业场景。按照宜飞则飞、应飞尽飞原则扩大农用无人机生产作业。
打造农业低空监测场景。发展农作物种植规模、长势、病虫害、灾情等飞行智能监测。
打造农业低空服务场景。扩大无人机在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巡查、种粮补贴核实、水产养殖滩涂规划、农业保险快速查勘定损等场景应用。
打造农业低空运输场景。在地形地貌复杂、传统运输困难地区推广利用农用无人机开展生产物资吊装,高效推动农资上山、农产品下山。
打造农村低空治理场景。加大无人机巡查巡检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应用力度。
打造农村低空农文旅消费场景。推动休闲农业与低空观光深度融合。
二、强化支撑保障
加快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础电力网络向田间、林间覆盖,争取布设一批满足农用无人机快速补能需求的实用充电装置。鼓励建设一批服务乡村发展的无人机“机巢”和起降平台。深化乡村管线序化行动,推动种植田块附近影响正常飞行活动的电线、通信线缆“空入地”。
培育低空经济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农用无人机相关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产业服务等各类企业,打造1-2个本土“链主”企业。鼓励各地组织农用无人机等设备生产厂家、经销商开展操作培训、售后维修服务等业务。拓展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多重服务功能,开展飞防等社会化服务。到2027年,省级飞防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00个。
强化低空经济数字赋能。加快“浙农优品”“浙农粮”“浙农机”等浙农应用迭代升级,提升农用无人机作业数据管理能力,为病虫害飞防补贴申领、种粮补贴核查等关键业务提供支撑。加快低空经济数据向浙江乡村大脑归集,推进与交通、民航等部门数据共享,整合无人机企业作业数据。开发基于低空飞行数据的作业效率分析、飞行安全预警等增值服务产品。
加强低空经济科技研发。鼓励各地组织创建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支持组建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创新联合体,强化行业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创新协同。依托中央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和“尖兵”“领雁”“三农九方”等项目,开展农药喷洒防漂移装置、智能雾化喷头、肥药耐腐蚀播撒系统、种子精量飞播等无人机适农化技术改造攻关。开发适应农用无人机的肥药、饲料等相关产品。
强化低空经济人才培养。支持企业与省内高职院校联合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人才培训。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加强对农用无人机飞手的培训,每年组织开展省市县各级培训班,到2027年,全省累计培训无人机飞手5000人次。支持各地常态化开展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比武。做好无人机飞手培训等农民培训机构管理。鼓励各地打造低空经济“浙农智富”品牌。
三、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将低空经济纳入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内容,以县域为单位打造低空经济试验地,支持涉农县争取省级试点。
落实政策支持措施。统筹农业“双强”等现有政策资金渠道,支持低空飞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两重”“两新”重大项目储备和申报。鼓励开发针对农作物药害、无人机损坏等商业保险产品。
加强安全规范管理。支持编制农用无人机作业技术指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科普。指导主体开展规范操作,按规定做好作业信息公告、数据共享。加强低空飞行安全管理,稳妥处理低空飞行纠纷和安全事故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