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济南出台市属国企主责主业管理办法, 国企每年投资非主业比例不超10%

时间:2024-11-29 15:03:31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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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4年9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主责主业管理原则、核定标准、核定程序、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为推进济南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断提升济南市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按照该政策,市属企业主业所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至少一项指标合计占企业总量原则上近3年平均不低于70%,单个主业原则上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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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主要内容共分6章44条,包括总则、核定标准、核定程序、监督管理、责任追究、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制订目的,适用范围,主责、主业、拟培育主业和非主业的定义等。
第二章核定标准,主要规范了主责、主业、拟培育主业的核定依据和要求,主业经营指标标准和主业数量等,其中,主业名称主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国家标准性文件制定;主业所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至少一项指标合计占企业总量原则上近3年平均不低于70%,单个主业原则上不低于10%。
第三章核定程序,主要规定了企业主责、主业的核定程序。其中,企业主责由市政府制定或批准;企业主业由市国资委审核批准,分申报、审核、核定三个步骤。
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是建立主责主业动态调整、信息化日常监控和年度监测工作机制。实现主业穿透式管理,全级次企业均制定主业清单。推动主业和投资联动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竞争类、功能类、公益类企业非主业投资比例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的5%、3%、2%。做好存量资产管理,存量主业资产进行专业化整合,存量非主业资产分类管理,推动资源要素向主业集中。丰富监管措施手段,以激励约束措施为抓手,推动市国资委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形成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第五章责任追究,市国资委建立健全主责主业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日常管理不力、申报资料虚假、问题整改不到位、非主业投资不合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应的职责权限,对企业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处分;造成国资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要求市属企业根据本办法制定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制度。各区县(功能区)和文化类、金融类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或执行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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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以下为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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